商人借款歸還時,可將借據抽囘,不必再立據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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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8985
颗粒名称: 商人借款歸還時,可將借據抽囘,不必再立據貼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5月24日,浙江省稅務局对于商人互相借款的问题给予了回答。
关键词: 借款 收據 期限 稅額

内容

編輯同志:
   商人互相借款(即臨時借款)不計利息,除借款人在借款時已出給被借款人借款收據外,在償還時,借款人除取回借款憑證外,是否還要立據貼花?
   武康上柏鎭許一鴻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商人平時互相借款,係爲產權行爲,所立借款收據,應照印花稅之稅率稅額表第六目規定:期限在二月以內者,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在二月以上者,一律按千分之三貼花,於借款歸還時,可將原借據抽回,不再立據貼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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