賒銷貨物收囘貨款時,應立收據並按件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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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8785
颗粒名称: 賒銷貨物收囘貨款時,應立收據並按件貼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5月21日当代报登载读者来信咨询貨款收據问题,杭州市稅務局给予答复。
关键词: 读者来信 收據 答复

内容

編輯同志:
   ㈠賒售與顧客之貨,成交時即開立發票交與顧客,未立其他憑證,或在送貨簿上由顧客蓋有回單印戳,收到貨款時未開立貨款收據,是否與稅法抵觸?如與規定不符應如何補立憑證?應從何時補起?
   ㈡備函向外埠賒購貨物,應如何出具欠款條,貨物運到一、二天內即匯款淸付貨款,是否亦需補立?
   讀者包起華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㈠賒銷貨物已開立發票,其收回貨款時,應開立貨款收據,並按件貼花五百元。
   (二)依據賒購貨物的實際情况立據貼花以作記帳憑證。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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