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美琪縱火案宣判縱火犯王國樑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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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8720
颗粒名称: 溫州市美琪縱火案宣判縱火犯王國樑處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5月10日溫州市人民法院接受廣大人民的要求,在人民廣場舉行王國樑縱火案件公審宣判大會。
关键词: 人民法院 縱火案 宣判大會

内容

(溫州訊)全溫州區人民切齒痛恨的破壞「五反」運動的王國樑縱火案件,經過「美琪縱火案調查處理委員會」近二個月來的愼重調查與廣大人民的揭發、檢舉,案情現已大白。溫州市人民法院接受廣大人民的要求,於五月十日晚六時在人民廣場舉行公審宣判大會。
   全溫州市的人民得悉公審王國樑的消息後,都感到又憤怒又興奮!近四萬人坐滿了廣場,場外聽衆也擠得水洩不通,大家都冒着雷雨堅持了三個半鐘頭。開庭以前,由省級勞模俞登潤代表市協商委員會簡要報告美琪縱火案的處理經過,接着由公安局長孫秋平同志報告王國樑縱火案由於專門機關調查、偵察與發動廣大羣衆揭發、檢舉而終於破案的經過。六時三刻,審判長胡國洲同志正式宣佈開庭。
   開庭後,當場控訴、檢舉的共有十五人,美琪職工李云龍(跌重傷,已殘廢)、陳岩桂(跌重傷,已殘廢)、翁瑞棠、鄭蘭桂四人憤怒的檢舉了王國樑三年來逃資、偷稅、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等嚴重違法的具體事實,並控訴了王國樑縱火的經過;解放南路居民委員會婦女代表蔡傳香、魚販鄭昌桂、消防隊員江澤林、鄭阿海、林瑞淸等以親眼看到的事實證明了火頭是美琪店堂內燒起來的;就是王國樑的兒子王萬榮(少年兒童隊隊員)也在全市人民面前揭發了王國樑在縱火前後幾天的思想、行動的失常的表現,並表示堅决要同不法資產階級分子劃清界限,要求政府嚴懲縱火兇手,王萬榮說的好:「王國樑是全市人民的敵人,也就是我的敵人!」法庭聽取了十五個證人的檢舉後,即接受溫州市人民檢察署的公訴,由檢察員在大會上宣讀了公訴書,便由審判長胡國洲同志宣佈判處王國樑死刑。宣佈後。近四萬人的掌聲雷動,高喊:「槍斃不法資產階級分子王國樑!」「槍斃王國樑爲民除害!」
   審判長、陪審員退席後,黃先河市長在大會上作了簡短的講話,他說:「人民法院依照國法和民意,剛才已宣判了王國樑的死刑。這是人民的正義的裁判,人民的勝利,不法資本家的陰謀、破壞活動的徹底破產!」他號召守法的工商戶應與違法的劃淸界限;違法的工商戶亦要與王國樑劃淸界限,爭取徹底坦白檢舉立功,爭取從寬處理。他警告企圖對抗『五反』的不法資產階級分子說:「勝利永遠是屬於人民的,而不是屬於王國樑或不法資本家的!」王國樑縱火,企圖破壞『五反』,結果是全市憤怒的人民今天對他舉行了公審大會,『五反」運動非但破壞不了,而且像萬馬奔騰排山倒海之勢汹湧前進!王國樑是抗拒『五反』運動者的前車之鑑。最後,他命令公安部隊於五月十一日上午將王國樑執行槍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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