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增產節約委員會主任張勁夫在省市級機關聯合人民法庭宣判大會上的講話(摘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7891
颗粒名称: 省增產節約委員會主任張勁夫在省市級機關聯合人民法庭宣判大會上的講話(摘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5月8日,当代日报刊登的浙江省增產節約委員會主任張勁夫在浙江省市級機關聯合人民法庭宣判大會上的講話(摘要)。
关键词: 委員會 宣判 大會 講話

内容

浙江省級機關和杭州市級機關的「三反」運動,經過五個月嚴肅的激烈的鬥爭,已經取得了偉大的勝利。近一個月來,各單位已先後進入定案退贓處理階段,目前即將轉入建設階段。今天是省市級機關聯合人民法庭的宣判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汚條例和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關於處理貪汚、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規定的原則,對在「三反」運動中所揭發出來的一部份貪污分子,分別作出不同的處理决定,並召開這樣的宣判大會,這是完全正確的,必要的。
   我們對在「三反」運動中所揭發出來的貪污分子,在處理上是遵照中央提出的懲辦與教育相結合、鎭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方針,及過去從寬、今後從嚴,多數從寬、少數從嚴,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和國家工作人員從嚴、非國家工作人員(除一小部分罪大惡極者外)從寬的原則;和視貪汚分子在運動中有無悔悟表現,即視其坦白是否徹底,有無檢舉立功,是否自動地盡可能退出贓款等具體情况,分別予以不同的處理。今天省、市級直屬機關聯合人民法庭的宣判大會,就是貫徹執行上述方針原則的範例。今天宣判大會上宣判了九十七個貪汚分子,其中有四十九個貪汚分子受到免予刑事處分的寬大處理,有四十八個貪汚分子分別予以不同刑事處分。這說明人民法庭對貪污分子的處理,是要看貪污分子犯罪的事實情節,和犯罪者悔悟的表現,而不完全是根據貪汚數字的多少。如大貪汚犯胡詠芝,組織集體貪汚集團,有計劃的竊取全省糧倉工程計劃、圖樣、預算,勾結永□、百華等十一家營造廠,非法貪汚回□共計四億餘元□□犯本人所得共計一億零三百餘萬元,致廠商偸工減料使□家遭受損失達二十餘億元。但因其在「三反」運動中態度老實,徹底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幷促使其同夥一道坦白,檢舉了其他貪污分子,已退贓三千五百萬元,餘贓將繼續全部退出。因此,雖然他犯了嚴重的盜竊國家資財的貪汚罪行,仍然免予刑事處分。另一大貪汚犯韓伯松,貪汚人民幣達七億元,致國家損失達二十六億元之鉅,雖情節甚爲嚴重,但由於該犯徹底坦白、眞誠悔過,先後檢舉大小貪汚分子三十八人,幷已繳還贓款三億元,餘贓將繼續退出,因此亦獲得了減處五年有期徒刑和緩期執行的從寬處理。再看大貪汚犯李郁超,解放前夕爲首大批盜竊國家資財達十二億五千餘萬元,自肥六億二千萬元,解放後在任□油脂公司副經理職時,盜竊國家經濟情報,勾結奸商,接受賄賂達三億元,致國家損失達十億五千餘萬元。如此嚴重之大貪汚犯,判處死刑,罪有應得。但姑念其在進行敎育後,仍能低頭認罪,悔悟前非,故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二年,勞動改造,以觀後效。而貪汚犯施祖春,經營杭州市合作總社艮山區合作社蔬菜運銷業務中,屢以多報運費、勾結奸商、竊取非法回佣,貪汚人民幣一億餘元,貪污數字雖較韓伯松等爲少,但該犯在「三反」運動中,非但不痛改前非,悔過自新,低頭老實認罪,而抗拒坦白,竟敢持刀殺人致傷,堅决與人民爲敵,人民法庭根據此種情况乃判處施犯以死刑。這是十分正確的,應該的。貪污犯蕭鴻,貪汚抗美援朝捐款、救濟款、死難同志的撫卹金、工人福利基金等共計人民幣五千五百六十餘萬元,貪汚數字雖較胡詠之為少,而情節極爲惡劣,且該犯在「三反」運動中焚燬賬册消滅證據,非但自己拒絕坦白,幷煽動其他已坦白的貪污分子翻供,爲此人民法庭判處蕭犯以無期徒刑,也是極為適當的。
   以上這些事例告訴一切貪污分子,人民政府并不以貪污數字的大小作爲唯一的量刑標準,而最重要的是要看其犯罪情節的輕重與性質的惡劣程度,以及是否徹底坦白,繳出贓款,立功贖罪等。只要貪汚分子能徹底坦白,眞誠老實悔過,或有立功表現,貪污數字雖大,仍然可以得到人民政府的寬大處理。反之數字雖較小,如不能老實認罪,抗拒坦白,必予加重處刑。從這些判例中,可以看出人民政府留給貪污分子自新的道路是非常寬闊的,只要眞誠悔改,回心向善,他們就能得到人民政府的寬大,就能得到從新做人的機會;一切企圖矇混、抵賴以及不肯退出贓款的行爲,不僅會受到從嚴處分,而且必然會得到人財兩空的結果。
   貪汚分子應當從今天人民法庭的宣判的事例中,再一次受到嚴格敎育,懂得在自己的面前擺着兩條道路。一條是施祖春、蕭鴻等不肯低頭老實而要抗拒運動,因而受到加重處分的道路;一條是胡詠之、韓伯松等徹底坦白、積極退贓、檢舉立功因而得到免刑減刑的道路。其他的道路是沒有的。我在此再次勸告貪污分子中那些還未作出處理結論的人,應當從速考慮走那一條路,不能再有所猶豫了。如還在猶疑徘徊,或者企岡矇混過去,甚至企圖頑抗狡賴,以致愚蠢自悞,則就後悔莫及。
   爲了進一步鞏固和貫徹「三反」運動使其達到完全勝利,那些還未結束處理工作的單位,應當要以這次宣判大會處理各類貪汚分子的事例,遵照中央已經規定的明確政策和量刑標準,以認眞負責、謹愼嚴肅、實事求是的態度,做好對貪汚分子的處理工作和人民法庭的審判工作。眞正做到既不放過一個貪污分子,又不冤枉一個好人,以達懲前毖後和除惡務盡的目的。
   同志們!我們省市兩級機關的「三反」運動,是即將轉入下一建設階段了。這次宣判大會,不僅是對鞏固旣得勝利成果有其重大意義,並對於今後繼續貫徹這一鬥爭徹底消除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汚毒,也有極其重要的積極意義。中央人民政府本年四月二十一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其第十七條規定:在條例公佈後,仍犯或再犯本條例之罪者,應從重或加重懲治。同時彭眞同志關於該條例的說明中,曾提到:過去犯本條例之罪,在此次「三反」「五反」運動中隱瞞不交代者,以後被發覺時,以本條例公佈後犯罪論。這次宣判大會,是說明人民政府對於懲治貪污,是「法佈必行」的,而且已經明確表明,過去從寬,今後從嚴。因此,對於有的同志疑問:在「三反」運動後,萬一還有人敢於再犯貪污罪行又應怎樣呢?答覆便是這樣:從重或加重懲治。還有的同志疑問:萬一有個別貪污分子在「三反」運動中隱瞞過去,不是討了便宜嗎?答覆是很有可能的,但必須指出:他萬萬討不到便宜,中國有句古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總有一天會被發覺,這就要□彭眞同志所說,要以條例公佈後犯罪論,將得到從重或加重懲治。
   同志們!「三反」運動,是淸洗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污毒的一次偉大的羣衆運動,除了對於國家工作人員中一部份完全違法亂紀的大貪汚犯外,這種鬥爭仍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綫內部,採取羣衆運動和批評自我批評的方式,用共同綱領的原則改造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壞作風的鬥爭。這是廣大國家工作人员廉潔的、樸素的、爲人民服務的革命工作作風,對於一部份墮落腐化的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的惡劣作風的鬥爭。也就是兩種作風和兩條路綫之間的鬥爭。我們已在鬥爭中取得了偉大的决定性的勝利,我們一定要鞏固這一勝利,幷深入貫徹這一鬥爭以取得完全徹底勝利。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彭眞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