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專區級人民法庭開庭貪污犯胡益壽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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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7446
颗粒名称: 麗水專區級人民法庭開庭貪污犯胡益壽處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19日麗水專區各機關單位的反貪汚鬥爭進入定案退贓階段後,召開了全體幹部大會。
关键词: 人民法庭 機關 反貪汚 鬥爭

内容

(麗水訊)麗水專區各機關單位的反貪汚鬥爭進入定案退贓階段後,有了很大進展,為了嚴肅謹慎和適時地處理「三反」運動中的貪汚案件,麗水地專機關於四月十九日下午召開了全體幹部大會。會上由刁副政委宣佈了麗水專區級機關「三反」運動人民法庭正式成立和全體審判員名單,指出人民法庭將根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接受各單位羣眾的控訴,並警吿貪污犯從速澈底坦白自新。
   接着人民法庭接受了羣衆控吿,提出各單位之貪汚案件:控訴三件,坦白四件。因時間不及,於二十日上午八時繼續開庭。大會首次判决了貪汚案七件。貪汚犯胡益壽,係中國百貨公司麗水支公司職員,貪汚國家資財達一億一千九百四十二萬元,在「三反」運動中,抗拒坦白,破壞運動,訂立攻守同盟,拒不繳贓,並有强姦婦女等罪行,人民法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犯條例判處死刑,並追繳全部贓款。稅務局黄旭曦貪汚一千五百四十八萬元,破壞運動,坦白六十餘次,反供三十餘次,判處五年徒刑,追繳全部贓款,麗水郵電局高慶嘉,貪污三百四十二萬六千九百餘元,對抗運動,組織聯名反供二次,雖貪污數字不大,其情節嚴重惡劣,判處二年徒刑,追繳全部贓款。如在繳贓款中表現得好,認識錯誤,則改由原機關改造。另坦白犯勞敎所會計藍莆、余仕勳、虞永金、陳英麟等四貪汚犯,坦白較爲澈底,並表示眞誠悔悟,積極退贓,免於刑事處分。(胡紹武)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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