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間不得相互借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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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6923
颗粒名称: 工商業間不得相互借貸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23日,工商業間不得相互借貸。
关键词: 詢省 條例 人民銀行

内容

編輯同志:
   最近我號要繳國稅,因流動資金不够,擬向某號暫借款項,給以合法利息,這樣是否抵觸金融管理條例?
   寧波讀者葉靑
   答:經轉詢省人民銀行,據答:
   工商業間依法不得相互借貸,如已發生上項非正常的商業信用關係,應詳報當地人民銀行查核處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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