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宣判十七戶嚴重違法的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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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6520
颗粒名称: 天津宣判十七戶嚴重違法的工商戶
并列题名: 根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原則,有三戶降一級從輕處理,一戶升一級從嚴處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14日,天津市人民法庭第十一區分庭舉行宣判大會,對該區十七戶嚴重違法的工商戶宣判。
关键词: 天津市 違法 工商戶

内容

(新華社天津十六日電)天津市人民法庭第十一區分庭十四日舉行宣判大會,對該區十七戶嚴重違法的工商戶宣判。這是天津市第一次召開人民法庭分庭宣判大會。該區分庭審判長劉健民、副審判長曹振中、賀川成及審判員宋朱林等十一人都出庭。參加大會的還有該區嚴重違法工商戶和完全違法戶,以及工人、店員、工商界等各界代表共一千五百餘人。召開宣判大會之前,該區分庭會反覆查對各被告的違法事實,傳訊被告人並徵求各有關方面意見,最後由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這次判决的十七戶違法工商戶都是嚴重違法戶和完全違法戶。根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原則,有三戶降一級從輕處理,一戶升一級從嚴處理。如中興鉄工廠經理曹鴻恩曾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八十餘次,三年來盜竊國家資財和偸稅共達三億多元,並盜竊國家經濟機密四次,五毒俱全,情節嚴重惡劣,本應列入完全違法戶;但在「五反」運動中,曹犯坦白自己的罪行比較早,也比較徹底,並檢擧其他奸商,有立功表現;同時,在「五反」運動中,繼續生產,願意立功贖罪。因此,得到降一級的寬大處理,被列爲嚴重違法戶。相反的,德發成鉄號經理宋文惠,各項違法所得在一億元以下,按其違法情節本應列入半守法半違法戶;但該犯在「五反」運動中,態度極爲惡劣,並和貪汚分子兩次訂立「攻守同盟」,抗拒「五反」運動。因此,予以從嚴處理,提升一級列爲嚴重違法戶。
   宣判以後,各界代表相繼登台講話,對人民法庭給予這十七家嚴重違法工商戶的正確判决,表示完全擁護。工人代表王昌運指出:這一判决完全符合工人階級和人民的利益。他說:所有經過判决的違法工商業者,今後應在工人階級和國營經濟的領導下,徹底除掉「五毒」,遵守共同綱領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用積極經營搞好生產的實際行動,立功贖罪,重新做人。該區工商業界代表賀川成表示完全擁護人民法庭的判决,他說:被判决以後的工商業者必須清除「五毒」,悔過自新,做一個正當的工商業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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