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購銷的行商預收貨款所開單據,未滿十五萬元貼花二百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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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6376
颗粒名称: 代理購銷的行商預收貨款所開單據,未滿十五萬元貼花二百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16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代理購銷的行商預收貨款所開單據是否需要貼花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行商 單據 税务

内容

編輯同志:
   ㈠我們這裏交通非常不便,各店進貨都是將款子交「担脚」帶往購貨地區採購,並由「担脚」出具預付領款單作爲記賬憑證,上項領款單是否需要貼花?如何貼法?此項印花應由何人負担?
   ㈡貨物稅是由各商號直接向當地稅務所繳納,祗有稅照,並無收款憑證,且稅照是隨貨使用,致記賬無證可憑,此種情况應如何補救?
   壽昌工商聯籌備會西區分會
   答:經轉詢省稅局,據答:
   ㈠所稱「担脚」如經工商稅務機關核准爲委託代理購銷的行商,則收到客人委託購貨款項時所開立單據。應由立據人(即担脚)按寄存單據例,定額貼花五百元,未滿十五萬元者,貼花二百元。
   ㈡由稅務機關自收稅款者,納稅人可將申請書複寫一份,由經征稅務機關蓋章證明後,作爲記賬憑證;如在未塡用申請書地區,可由納稅人於交納稅款請領完稅照的同時,書寫「納稅證明單」塡明貨品名稱、數量、納稅金額及「記賬憑證不作別用」字樣,由經征稅務機關蓋章證明。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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