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人民法院判決一殺妻案兇犯徐壽生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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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820
颗粒名称: 嘉興人民法院判決一殺妻案兇犯徐壽生處死刑
并列题名: 同謀犯范生官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8日,嘉興縣塘匯區新塘鄉婦女楊阿順被其夫徐壽生謀殺一案,業經嘉興縣人民法院判决。
关键词: 徐壽生 死刑 老婆

内容

(本報嘉興訊)嘉興縣塘匯區新塘鄉婦女楊阿順被其夫徐壽生謀殺一案,業經嘉興縣人民法院判决:兇犯徐壽生處死刑(已於三月十七日執行槍决),同謀犯范生官處徒刑八年、徐大寳處徒刑五年、僧耀先處徒刑二年。
   兇犯徐壽生在二十多歲時,由母親包辦婚姻,討了一個老婆,名叫楊阿順。起初夫妻之間的感情還好。但因楊阿順臉上生有麻子,因此徐壽生便日漸厭惡。
   解放後,因爲徐壽生假裝積極,以致被鄕裏的農民們選爲鄉幹部。他做了幹部後,便假借工作忙碌,脫離生產,生活腐化。因他嫌老婆臉醜,所以時常調嬉別的婦女,同時又企圖離棄自己的老婆,一度向區政府提出離婚,因理由不正當,沒有被批准。
   後來徐壽生去上睦港鄉當農會副主任時,結識了一個姓朱的童養媳後,他又再三向區政府提出要與自己的老婆離婚,結果仍沒有被批准。因此,就起了謀殺楊阿順的念頭。徐壽生之母徐大寳與僧□先有通姦關保,因此平日與楊阿順也不睦,認爲楊阿順是障礙物,所以當徐壽生向其母說要謀殺楊阿順時,僧耀先非但不反對,而且還說:「用繩子勒死,羣衆認得出。」暗示徐壽生用其他辦法謀殺楊阿順。不久徐壽生就勾結了民兵范生官,這樣他們二人就討論着如何謀殺楊阿順。
   有一天晚上,徐壽生與范生官從上睦港鄕搖了一隻船到徐家門口,他就騙楊阿順說,有一些東西在對岸,要運到區裏去,叫她幫忙。楊阿順以爲是眞的,就一同去了。徐還騙她說,夜間帶耳環很容易碰下的,楊又將耳環拿下給他。到了對岸時,徐壽生又騙她出來幫忙撑篙。當她出來的時候,徐就用力將楊推入河中,徐范二犯還用力將楊頭部悶入水中,未幾就溺死了。他們將屍身放在徐家門口河邊,並將水桶及米羅放在河邊,企圖使鄕人認爲其妻是不愼而失足溺死的,徐壽生的母親還在河邊假裝大哭。
   在收殮時,鄉幹部都懷疑是別人謀殺的,但一時找不出證據,逐將情形報告區裏。區裏一面動員調查,一面對徐壽生進行敎育,令其坦白,徐壽生起初不承認,後來又假坦白說,因其妻阻止他參軍而不愼打死的。
   有一天上睦港鄉的朱姓童養媳來看徐壽生,更引起了鄉幹部的懷疑,再三對徐壽生進行敎育,但徐仍不肯老老實實的坦白。後來因范生官坦白了,並將一切責任推在徐壽生身上,引起了徐母的不平,說出了謀殺經過,這才把事情弄淸楚了。徐壽生因無法再狡辯,也只得承認了謀殺的罪行。區人民政府當將該案有關人犯全部移送縣人民法院處理,經縣人民法院調查、審訊屬實,乃判决主犯徐壽生死刑,同謀犯范生官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徐大寳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僧耀先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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