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荆江分洪工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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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718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荆江分洪工程的規定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3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作關於荆江分洪工程的規定。
关键词: 荆江 分洪 工程 規定

内容

長江中游荆江段由於河道狹窄淤塞,下游彎曲,不能承洩大量洪水,且堤身高出土面十數公尺,每當汛期,洪烽逼臨,險工迭出,時有潰决的危險。如一旦潰决,不僅江漢廣大平原遭受淹沒,並將影響長江通航、且在短期內難以堵口善後。不决,則以長江水位抬高,由四口(松滋、太平、藕池、調弦)注入洞庭湖的水量勢必增多,濱湖多數堤堰必遭潰决。為保障兩湖千百萬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起見,在長江治本工程未完成以前,加固荆江大堤並在南岸開闢分洪區乃是當前急迫需要的措施。
   荆江分洪工程完成以後,如長江發生異常洪水需要分洪時,既可減輕洪水對荆江大堤的威脅,並可減少荆口注入洞庭湖的洪量;同時,做好分洪區工程又能保障濱湖區不因分洪而受危害。這一措施對湖北、湖南人民都是有利的。為此,本院特作下列規定:
   (一)一九五二年仍以鞏固荆江大堤爲重點,必須大力加强,保證不致潰決,其所需經費可酌予增加。具體施工計劃及預算由長江水利委員會會同湖北省人民政府擬訂,限期完成。
   (二)一九五二年汛前應保證完成南岸分洪區圍堤及節制閘、進洪閘等工程,並切實加强工程質量。其所需人力,應由湖北、湖南和部隊分別負担。
   (三)一九五二年不擬分洪。如萬一長江發生異常洪水威脅荆江大堤的最後安全,在荆江分洪工程業已完成的條件下,可以考慮分洪,但必須由中南軍政委員會報請政務院批准。
   (四)湖北省分洪區移民工作應於汛前完成。
   (五)關於長江北岸的蓄洪問題,應即組織察勘測量工作,並與其他治本計劃加以比較研究後再行確定。
   (六)為勝利完成一九五二年荆江分洪各主要工程,應由中南軍政委員會負責組成一强有力的荆江分洪委員會和分洪工程指揮機構,由長江水利委員會,湖南、湖北兩省人民政府及參加工程的部隊派人參加,並由中南軍政委員會指派得力幹部任正副主任。工程指揮機構的行政與技術人員由各有關單位調配。
   上述各項工程,因時間緊迫必須抓緊時機進行週密的準備工作,並保證按期完成。至於人力、器材、運輸及技術等方面,如中南力量不足時,得提出具體計劃,速報請政務院予以解决。
   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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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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