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廳所屬單位舉行退贓洗污動員大會按照政策處理一批貪污分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673
颗粒名称: 工業廳所屬單位舉行退贓洗污動員大會按照政策處理一批貪污分子
并列题名: 對澈底坦白、自願退贓的從寬處理,對抗拒坦白、拒絕退贓的貪污分子從嚴處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工業廳所屬各單位,舉行退贓洗污動員大會。
关键词: 政策 處理 貪污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人民政府工業廳所屬各單位,於二日舉行退贓洗污動員大會。會上根據中央精簡節約檢查委員會關於處理貪汚、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規定及貪汚分子的情節輕重、坦白退贓情况,處理了一批貪汚分子。
   此次大會分別在貪汚一百萬元以下、一百萬元以上不足一千萬元、一千萬元以上不足一億元及一億元以上的貪汚分子中,找出能徹底坦白、退出贓款贓物或抗拒坦白、拒絕退出贓款贓物等不同的典型,在會上分別宣佈了予以刑事、行政處分或免予處分。大會以實例體現了政策,並組織小組討論,動員坦白不徹底的貪汚分子補充坦白,並予不願退出贓款的貪污分子以最後考慮的機會。
   大會在處理貪汚分子中,正確的掌握了「嚴肅與寬大相結合、懲治與改造相結合」的政策,對徹底坦白、自願退出贓款者從寬處理。如該廳所屬各單位有一二七名工作人員貪汚在一百萬元以下、情節不惡劣又能徹底坦白、痛改前非的,均不以貪汚分子論,不予處分;貪污在一百萬元以上不足一千萬元者,也有六人因在「三反」運動中表現較好,能够徹底坦白並退回贓款、贓物而被免予行政處分。貪汚達十億元以上的大貪汚分子平叔華(浙江建築公司職員),雖罪行重大,應受國法制裁,但因他能接受敎育,徹底坦白檢舉別人,又退出贓款計黃金等二億九千餘萬元及存放在私商處六億餘元的存條,大會宣佈决從寬處理,建議司法機關免予刑事處分。
   對抗拒坦白、拒絕退贓的貪污分子,大會根據中央政策,予以從嚴處理。如貪汚分子沈劍平(工業廳)、張德樟、朱酉鼎(省手工業改進所)、王崇康、蔡雲帆(浙江建築公司)、王耀坤(省廠礦聯營處)、倪澤人(元豐公司)等,雖貪汚均在一百萬元以下,但以抗拒坦白,阻撓運動或貪污性質惡劣,均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又如貪汚分子周震國(省厰礦聯營處)雖貪汚數字僅三十四萬餘元,但他不但不徹底坦白,竟甘為大貪汚犯馬育儒、曹堅等做走狗,為大貪汚犯通風報信,因此以開除並押送原籍管制、强迫勞動處分。再如貪污分子秦永華(地質調查所)貪汚八百餘萬元,但因性質惡劣又抗拒退贓,大會便令其迅即退回贓款,並予以勞動改造處分。貪汚份子孫山河(省手工業改進所)貪污二千餘萬元,拒不徹底坦白,聽說要退贓時竟施展流氓手段,在人證、物證俱全下,竟還敢數度翻供狡賴,激起全體幹部極大憤怒,一致要求予以嚴辦,省人民檢察署當即接受大會建議,宣佈予以撤職法辦,並追回全部贓款,當場逮捕。
   在具體的政策敎育下,若干貪汚分子認識到徹底坦白、退出贓款是唯一出路,因此均作了補充坦白,並保證退回贓款、贓物,如大貪污分子李師震、趙震其、楊雲等,均先後在大會上坦白了自己的貪汚罪行,並表示保證退出贓款、贓物,歸還國家和人民。
   大會在全體幹部保證繼續猛追大貪汚分子,搞好退贓工作等響亮的口號聲中結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平叔華
相关人物
沈劍平
相关人物
張德樟
相关人物
朱酉鼎
相关人物
王崇康
相关人物
蔡雲帆
相关人物
王耀坤
相关人物
馬育儒
相关人物
曹堅
相关人物
秦永華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