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講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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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1855
颗粒名称: 婚姻問題講座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2月11日当代报登载“婚姻問題講座”,讲述離婚後對子女的撫養和敎育問題。
关键词: 離婚 子女 撫養敎育

内容

八、離婚後對子女的撫養和敎
   育問題
   昨天我們談了小孩歸誰撫養的問題,爲了使大家對這問題更明確起見,今天我們舉兩個例子來講給大家聽聽。
   第一個例子是判决小孩歸女方撫養的。
   有一個婦女楊福官,二十歲,住在杭州上天竺仰家塘五號。三年前和祝子林結婚,結婚後生了一個女孩子,但是她和丈夫一向沒有感情,時常挨打受駡。去年四月間祝子林犯了盜匪案,楊福官就到杭州市人民法院吿訴,要求和祝子林離婚。但她不願帶領三歲的女孩,怕影響勞動生產。法院經過調查研究後,一而判准楊福官和祝子林離婚,同時把小孩也判由楊福官撫養。
   杭州市人民法院爲什麽把小孩判給楊福官撫養呢?第一、祝子林犯案在獄裏改造,當然談不到小孩的照顧;第二、祝子林一貫行爲不好,小孩判給他撫養,就是將來出獄了,也不會給小孩好榜樣。爲了照顧小孩的利益,是不能把小孩判給祝子林撫養的。但是把小孩判給楊福官撫養,雖然可能或多或少會影響了她的勞動生產,但如果處理得法,也可以避免的。不論從那一方面來看,這樣判决對小孩是比較有利的。
   第二個例子是判决小孩歸男方撫養的。
   有一個男人叫吳世榮,三十三歲,住在杭州市湧金橋河下二十九號。在十六年前由父母包辦和趙寳光結婚;後來生了兩個女兒,大的十五歲,在杭師附小求學,小的十歲,也在湧金小學讀書。雖然吳世榮和趙寳光結婚已經十多年了,可是夫妻的感情一向不大合得來;最近他們雙方都願意離婚,不過雙方都爭着要帶領小孩;為了小孩的問題,離婚就得不到解决。後來吳世榮就到杭州市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經過法院好幾次的調解都不成功,便一面判决准吳世榮和趙寳光離婚,兩個小孩都判由吳世榮撫養。
   市人民法院爲什麽把兩個小孩都判由吳世榮撫養呢?第一、這兩個小孩一向是跟着吳世榮有吃有穿有書讀,吳世榮雖然時常到外面工作,但是還能把兩個小孩照顧得很好。第二、趙寳光一向在上海被服廠裏做工,很少回杭州來照顧小孩,再說如果把這兩個小孩判由趙寳光去撫養,照顧得不一定很好。第三、再問這兩個小孩願意跟誰過活的時候,兩個小孩都說要跟爸爸,不願跟媽媽。小孩是天眞的,從小孩的嘴裏也可以了解了吳世榮、趙寳光平時給小孩的溫暖是誰够誰不够。爲了保護子女的利益,所以人民法院把兩個小孩都判由吳世榮負責撫養。這是很合理的。
   (待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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