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審大貪污犯大會上對七個大貪污犯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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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1432
颗粒名称: 北京公審大貪污犯大會上對七個大貪污犯的控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2月5日,對七個大貪污犯的控訴。
关键词: 薛崑山 國家 皮毛

内容

中央貿易部副部長姚依林
   對大貪污犯薛崑山的控訴
   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和中國畜產公司控訴大貪汚犯薛崑山利用職權大量盜竊國家財產的罪行。
   薛崑山是山西省平遙縣薛香村人,地主成分,現年四十一歲,原任中國畜產公司業務處副處長。
   在一九四五年以前,薛崑山是張家口一個僅有價値二百疋布資本的普通皮毛商人。一九四五年張家口第一次解放時,他和晉察冀邊區貿易公司合營福義和皮毛棧,當時公股佔百分之八十五,私股佔百分之十五。一九四九年張家口解放後,福義和皮毛棧於一九五零年六月結束,薛崑山就乘機鑽進了中國皮毛公司,並於一九五一年四月担任中國畜產公司業務處副處長。在薛崑山和國家合營皮毛棧時,他就利用國家資金,投機倒把,大量盜騙國家資財,經營與投資了十處皮毛棧行。
   在他鑽進國營貿易機構之後,繼續利用職權,盜竊國家機密,指揮他自己的商號,壟斷皮毛價格,投機倒把,牟取暴利。三年來,薛崑山主要罪行如下:
   (一)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至一九五零年上半年,薛崑山代中國皮毛公司購買羊毛三百餘萬斤,在每百斤羊毛中,攙土十斤至二十斤。交貨時,賄賂皮毛公司收貨人馬子風、朱鳳鳴、呂恩榮等把這批壞毛當好毛收進,騙取國家資財人民幣二十餘億元。
   (二)一九五零年福義和皮毛棧結束時,薛崑山組織福義和一些職員,集體貪汚人民幣一億元,白布一千二百疋,黄金四十三兩,公債票一千二百餘分。
   (三)薛崑山在與國家合營皮毛棧期間,利用國家資金做私人買賣,將所得利潤投資於十家皮毛行棧,總計一億八千餘萬元。
   (四)一九五零年一月國營皮毛公司與薛崑山以合營方式,到蘭州收購羊毛。薛崑山親自寫信指揮他在北京、天津、張家口投資的商號,大量搶購羊毛,哄抬價格,使得在蘭州買到的賤價的羊毛,運到天津,按天津的高價交給國營皮毛公司。這次合營一共獲利三十五億元,薛崑山分到了百分之四十五,計十五億七千五百萬元。
   (五)一九五〇年八月,中國皮毛公司决定山羊板皮每張提價二千元。在指示尚未發出以前,薛崑山令其弟由天津先以電話通知張家口他所投資的振新泰皮毛棧,大量搶購山羊板皮,當張家口皮毛分公司接到提價指示後,市場存貨已被買光。
   (六)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中央人民政府為了穩定物價,下令凍結全國國家機關的資金,包頭分公司停止收購羊毛,當地羊毛價格下跌,薛崑山利用這個機會,指使其三弟將存款三億元匯到包頭,搶購羊毛四萬九千斤,獲取暴利一億二千萬元。同時又命令他的天津晉豐皮毛棧經理吳仲三在蘭州搶購羊毛一萬八千餘斤,獲利八千餘萬元。以上兩宗共獲暴利兩億元。
   (七)一九五一年九月中國畜產公司决定提高駝毛價格百分之二十,在指示尚未發出之前,薛崑山命令他所投資的天津晉豐皮毛棧用電話通知張家口德義恒皮毛棧將內蒙古貿易公司所存駝毛三萬二千斤買走,並將市場駝毛搶購一空。
   (八)一九五一年十月,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决定實行牛皮管制,在命令下達以前,薛崑山即指示其三弟在張家口、包頭搶購牛皮四百張,急運東北出售,謀取暴利。
   以上八點,是薛崑山主要的犯罪事實。
   總算起來,薛崑山及其他夥犯在與國營貿易公司合營期間和鑽進中國皮毛公司、中國畜產公司之後,先後直接盜竊國家財產人民幣四十餘億元,僅薛犯一人,非法獲得財產即達二十三億餘元。至於他利用國家機密,指揮他所投資的商號,擾亂市場,投機操縱,使國家和人民遭受的損失,比這個還要大幾倍,現在還沒有完全計算清楚。六年來,薛崑山吸了國家和人民的血,養肥了他自己,使他從一個只有二百疋布資金的普通商人,變成了一個投資在十九家商號的大資本家。這就是薛崑山向國家和人民欠下的血債,今天,全國人民有權利向他要回這些血債。
   薛崑山是資產階級向國營貿易機關和一切國營企業舉行猖狂進攻的一個最兇惡的典型。他利用了中央貿易部、中國畜產公司、中國皮毛公司的領導同志在政治上麻痺和對資產階級的進攻缺乏警惕性的錯誤,鑽進了國營貿易企業進行了嚴重的破壞活動,使國家和人民受到了重大的損失。在反貪汚、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開始以後,薛犯曾召集他的爪牙開會佈置抵賴。當我們根據已經掌握了的材料,讓他坦白,但他始終拒絕坦白,反而隨身帶着四億八千萬元銀行支票,準備逃跑,這證明他絲毫沒有悔過之意,决心與人民為敵到底。根據薛崑山以上的犯罪事實,我們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給以最嚴厲的制裁。
   中央公安部部長羅瑞卿
   對大貪污犯宋德貴的控訴
   宋德貴是中央公安部原來的行政處長,也是此次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中被檢舉出來的大貪污犯。他與奸商天津東華貨棧趙溪橋、北京祥利木厰楊生祥等勾結起來,共同盜竊大量國家財產,先後共達九億餘元。宋德貴個人從中貪汚六億四千萬元。
   宋德貴和奸商趙溪橋、楊生祥等相互勾結盜竊國家財產所採用的辦法,是經過精心計劃和周密佈置的。他們很巧妙地利用了中央公安部去年四月在東北採購木材的機會,用「給手續費」的名義,第一次付給了趙溪橋七億元,第二次又付給了五億元。本來最多只能付給手續費五億元,而他却在這種所謂「手續費」名義的掩蓋之下,付給了十二億元,就是說兩次一共多付給奸商趙溪橋等七億元。第三次又以託人保管木材的名義,多付給北京祥利木廠的奸商兩億元。
   宋德貴達到了盜竊國家大量財產的罪惡目的之後,就完完全全地加入了奸商趙溪橋、楊生祥一夥,實際上成了東華貨棧和祥利木廠的大老闆之一,把東華、祥利變成他和奸商趙溪橋、楊生祥的共同財產。他們以爲這種奸詐的陰謀是不會被發覺的,因而他們曾一時得意忘形。宋德貴把奸商們看作他的「好軍師」,言聽計從。奸商趙溪橋亦曾對人說:「我們只要依靠住宋處長,一輩子的享受都有了。」但是,貪污分子和奸商們的詭計終於被揭穿被撕破了,我們終於捉住了這些可惡的强盜。
   宋德貴的罪惡還不只此。爲了更多的盗竊國家財產,他與奸商趙溪橋曾狂妄地假借中央公安部的名義,出入市場,招搖撞騙。並曾盜取中央公安部的公章,打算介紹奸商趙溪橋前往廣州搞外匯生意和到東北鞍山盜運鋼鐵。不是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的檢舉和揭發,我們國家的財富還不知要遭受多大的損失!
   宋犯德貴深深的陷入貪污和奸商勾引的泥坑之後,他的生活就腐化墮落到難以想像的程度。一九五一年的四月至十月的半年時間內,他與奸商及其他貪污分子僅吃酒席、看戲、玩女招待、買衣服、吃人參、鹿茸、海龍、海馬等,共揮霍了三億元之多。公開報銷的住旅館、吃飯、雜支等一億元以上的費用,還未計算在內。他們在東北住最闊氣的旅館,在北京吃遍了最好的飯館和最好的酒席。據查宋德貴每天要喝一兩瓶上等的白蘭地,北京許多有名的飯館都知道公安部的「宋處長」。在採購工作結束時,也是宋德貴等達到了大量盜竊國家財富的罪惡目的時,他們舉行了一次所謂「慶祝勝利」的大宴會,邀集了一批奸商和貪汚分子,擺了六桌酒席,每桌竟達八十萬元之巨。同志們,像宋德貴這樣大量盜竊,大量破壞國家財富的罪犯,難道我們還能容忍他們嗎?還能不極端痛恨他們嗎?
   宋德貴的罪惡還不只此。爲了掩蓋他自己的罪責,他完全按照資產階級拖人下水的辦法,用來抛別人下水。他曾以盜取得來的國家財富,大批地購買手錶、鋼筆、收音機、自行車、人參、鹿茸、海龍、海狗腎、香烟、酒等,以及現金到處送人,把一個意志薄弱的分子拖下水去,與他共同進行貪汚。因此你們可以看到:宋德貴已經完完全全地變成了資產階級向我們進攻的前哨部隊,變成了資產階級腐蝕革命隊伍的忠實奴才了。
   宋德貴的罪惡還不只此。他的貪汚罪行被發覺後,不僅不坦白認罪,而且百般抵賴。去年十一月我們察覺了他的貪污行為後,即再三動員他坦白,交淸賬目,但他一面以有賬無錯來搪塞,一面即開始造假賬的活動。他揑造了二十餘天始終交不出賬。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開始以後,我們又十分嚴肅地、反覆地向他進行敎育,動員他坦白認罪,但他不僅不幡然悔悟,反而更加緊了破壞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的活動。十二月下旬,他曾經同奸商趙溪橋及其他貪汚分子在北京兩次祕密開會,商討對付辦法。他指示東華貨棧把漏稅之七億元迅速登賬,向稅局報稅,並速將單據造好送中央公安部,以便對付檢查賬目。並指示「當中央公安部至天津查賬時,只說生活有浪費,其他一槪不談」。就在他被逮捕起來以後,在審訊過程中,仍多方狡辯,避重就輕,拒不坦白,只在罪證確鑿無可抵賴的情况下,最後才低頭認罪。但對於他還有的一部分罪行,以及他所知道的其他貪污分子的罪行,直到現在還保留起來,不肯完全地坦白供認。
   同志們,我以為上述事實,已經完全足以說明宋德貴是一個罪大惡極的貪汚分子,他雖然曾經是一個革命幹部,也曾加入過中國共產黨,但他已經完全墮落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他對於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已經到了極其嚴重的程度。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要求我們的最高人民法院臨時法庭,給宋德貴以最嚴厲的制裁!我想,我們必須如此,否則就是等於鼓勵貪汚分子繼續盜竊我們國家的財產,等於鼓勵資產階級繼續向人民和人民政府的瘋狂進攻,等於鼓勵那些至今尚不坦白認罪的大貪汚犯繼續隱瞞自己的罪行。同志們,我們絕對不能這樣做,因爲這樣做,不僅我們國家的財產會繼續被大量的貪汚掉,而且中國革命都可能有遭受失敗的危險。所以我懇切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判處宋德貴以死刑並立即執行。我懇切要求所有到會的同志們贊成我的意見。
   中央農業部副部長張林池
   對大貪污犯雷亞卿的控訴
   大貪污犯雷亞卿原來是中央農業部國營農場供應站的總務課長,他自一九五零年三月到站工作以來,就利用職權,勾結奸商同興、潤生、建平等六家營造厰,明目張胆地盜竊國家資財,從中貪汚一億四千七百餘萬元,使國家遭受嚴重損失。對同興營造廠承建宿舍一事,雷犯不按合同規定日期,早付工程費十天(款十億零五千萬元),第二期又早付款二十天,並多付七千萬元,使該廠奸商將此大批款項投入市場投機取巧。雷犯曾私開介紹信騙購公家木材、洋灰,使奸商騙取四千九百萬元。工程完竣後,雷犯又提高工程費,多給奸商兩千萬元。建築工程誤期一個月應罰一億三千九百萬元,雷犯竟爲貪圖賄賂而未罰,應還供應站的水電費二百四十萬元,亦未收回。這樣,同興營造厰就前後賄賂雷犯五千餘萬元,黃金十七兩,計合七千九百萬元。其餘雷犯並從潤生、建平等五家營造廠接受賄賂共六千八百萬元。總計雷犯共受賄一億四千七百萬元。
   雷犯經手的三十億元的基本建設中,在他勾結包庇下,奸商們就用上述辦法,盜竊國家資財,謀取暴利,使國家遭受到嚴重損失,已經計算出的就有四億餘元。而工程完竣不久,由於偸工減料。大部歪斜漏雨,又返工修理,不可計量的損失更為嚴重。
   在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開始時,雷犯抱着抵抗的態度,和行賄的奸商訂立「攻守同盟」,開會經常不到,借故外出,躱避坦白,由於大家的啓發追問,並點出一些具體材料,他才逐漸坦白出一些貪汚事實。直至拿出人證物證後,他才承認貪污一億四千七百萬元。他在坦白過程中,曾兩度從節約檢查委員會的同志手中搶回其坦白材料,企圖撕毀,逃避法紀,推翻原案;但證據確鑿,無可抵賴。
   我們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對這種反覆無常、搶奪證據、不肯徹底坦白的大貪汚分子,給以嚴厲的法律制裁。
   中央軍委後勤部代表楊恬
   對大貪汚犯孫建國的控訴
   我控吿貪汚受賄分子孫建國。
   孫建國河北人,貧農成份,一九三八年入伍,一九四二年入黨,在人民解放軍中歷任團宣傳副隊長、文化敎員、代理指導員、偵察通訊參謀、營長、團參謀長等職。
   在一九四八年東北遼陽戰役時,他被國民黨匪軍打斷了腸子,負了重傷,經營救治療成爲殘廢,不能繼續在部隊服務,上級决定孫建國到地方上長期休養。
   一九四九年一月,孫建國在休養時結識了商人王齡,合開了大衆油房。從此孫建國即為商人包圍,以請看戲、嫖妓女等方法拖他下水,開始孫建國堅予拒絕。但商人的辦法是惡毒的,卑鄙的,他們研究孫建國的思想定出對策,一面極力奉承孫建國,一面從思想上腐蝕孫建國,說「革命軍人,特別像你這樣的老幹部,生活上應該很艱苦,這樣才能成爲羣衆的模範。但是你的身體這樣壞,這樣下去怎能行呢?你的腸子接了狗腸子,說不定什麽時候斷了,就要你的命,現在革命勝利了,再不享點福,死了才冤枉呢!」這一支毒箭射中了孫建國,從思想上俘擄了孫建國,再進一步以請吃飯、洗澡、看戲、吃女招待、進跳舞廳、嫖妓女,在生活享受上俘擄了孫建國。當孫建國完全被商人俘擄之後,商人便提出了要孫建國出面走私,從鞍山販鉄到天津,從此孫建國完全變成了商人,背叛了共產黨,背叛了無產階級,背叛了人民軍隊,背叛了人民,而成爲竊取國家資財的罪犯。
   從一九四九年五月以後到一九五零年,孫建國盜賣生鉄九百噸,共得五十二億餘元東北幣,後爲瀋陽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發覺逮捕,沒收了他的五十億元,勸他安分守己。孫建國在這次失敗之後,於一九五零年十月到了天津。但到天津後又立即爲奸商李孝直所包圍。李孝直為利用孫建國而犧牲了他所担任的武進土產貿易行業務主任的職務,每天追隨孫建國左右,寸步不離,並將孫建國介紹給天津臨記洋行担任了協理,訂了一年的合同,說明孫建國可以對外用臨記洋行的名義,可以使用電話,可以在臨記洋行辦公,並規定成交所得照四六分紅,孫建國得四成,臨記洋行得六成。奸商李孝直則從臨記與孫建國處各得一成佣金,孫建國從此就完全變成了罪大惡極的臨記洋行的得力狗腿子了。
   一九五零年底,總後勤營管部需要瀝靑油,孫建國即與李孝直等三人合夥商定賣給營管部一千噸瀝靑油,但實際只交了不足七百噸,孫建國從中分得了佣金二千五百萬元。
   一九五一年,孫建國介紹到總後勤部供應處工作,任副主任,但孫建國隱瞞了與臨記洋行的祕密關係。在許多奸商包圍下,孫建國利用了當時前方需汽車的情況介紹賣給供應處一百部卡車,規定兩月交貨,但過期兩月貨仍未到,使公家遭受了二十三億元的損失(兵險費、利息、罰金等),而孫建國在介紹這批車時分得了一億五千萬元佣金,後因車沒到將錢退了,但得了二百萬元的利息。在另一次購買四十萬條蔴袋中,孫建國又分了佣金六千萬元。在成交二百噸橡膠中,孫以借跑合商人劉國勝二千萬元名義得了二千萬元。
   空軍司令部代表白雲
   對大貪汚犯王丕業的控訴
   我代表空軍司令部全體工作人員向大會控訴貪汚犯王丕業的貪污罪行。王丕業,瀋陽人,今年五十二歲,於一九五零年八月担任空軍後勤部營房管理處工程師,一九五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最高檢察署逮捕的大中華窰廠的劉鳳圖,供出了他的貪汚材料,因而予以逮捕。被捕後,他曾承認貪污一億一千一百六十萬元,到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開始之後,經過動員敎育又繼續坦白貪污一億四千一百一十五萬元。該犯共計貪汚受賄二億五千二百七十五萬元。
   (下轉第四版)
  (由二版轉來)
   王丕業是修建方面的技術人員,因之他便利用自己的職權,與營造業、材料行密切勾結,盜竊國家資財。曾與王丕業有貪污行賄關係的營造廠就有五家,計:興業營造厰行賄四千八百九十五萬元,永興營造廠行賄六千五百萬元,人衆營造廠行賄一千五百萬元,在向正陽營造廠賣洋灰時,貪汚了六百四十二萬元,天津裕興營造廠行賄一百五十萬元。他先後共受賄貪汚一億三千六百八十七萬元。
   營造廠之所以行賄、就是爲了在修建工程中大量地偸工減料,以達到大量盜竊國家資財的目的。而王丕業則喪失了一個政府工作人員應有的品質,爲了貪汚自肥,使國家的建設受到重大的損失,如修建東交民巷二十二號西樓工程,由於偸工減料的結果,該房子修起不到一年便下沉裂縫了。在這一個工程中,王丕業即受賄四千八百九十五萬元,他與營造廠勾結,利用機關名義,替商人套買洋灰,共二千袋,這些套買的洋灰並未全部用到工程上去。在去年洋灰供不應求的情况下,王丕業與私商勾結,曾將套買的洋灰出賣五百六十袋,到反貪汚、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開始時,他們還在正陽營造厰存放着四十袋洋灰,準備出賣。
   王丕業另外一種貪汚的方法,即是與材料行勾結。與王勾結的材料行,有義康五金行,它賣給公家釘子、油毡、鉄管子等,對王行賄一千萬元。天津聯發成鉄工廠,對王行賄一千萬元。大中華窰廠,對王行賄二千萬元。新興材料行,對王行賄三百萬元。裕生電料行對王行賄二百萬元。北京消火器材廠賣八億元的消火器材時,對王行賄七千萬元。這六家材料行即共對王行賄一億一千五百萬元。他們因此以劣等器材冒充好器材賣給國家,使修建受到了重大的損失。
   此外,在王丕業被逮捕時還欠款八十八萬元。總合起來王丕業的貪污受賄達二億五千二百七十五萬元。
   王丕業在被逮捕之後,經過談話敎育,並由於最高檢察署從大中華窰厰劉鳳圖的口供得出的材料作證,才開始承認了自己的貪污事實,但還只坦白了一億一千一百六十萬元。在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之中,又繼續坦白了一億四千一百一十五萬元,並向政府揭發某地國防建設工程曾被私商盜竊國家資財八十億元以上,並檢舉了其他兩個工程人員的貪汚事實。他本人並向政府請求願將所存的貪汚款項全部交出,並願爲人民戴罪立功,以自己在舊社會貪汚行爲的經驗來揭發各種修建中的貪汚行爲。我們認爲大貪汚分子王丕業的貪污行爲,使國家造成了重大的損失,是應予以嚴厲的法律制裁,但在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之中,坦白的比較徹底,並曾揭發了私商盜竊國家資財的鉅大數字,還是可以減罪,請最高人民法院臨時法庭予以適當的制裁。
   中央財政部代表吳波
   對大貪污犯夏茂如的控訴
   夏茂如是中南糧食管理局的工程師兼工程科科長,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初來財政部糧食總局開會。在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中,坦白了他在一九五零年在皖北所幹的貪汚罪行,同時檢舉了和他同案的四個工程師、八家營造厰商。情况如下:
   貪污事實:他是一九五零年二月在華東參加工作的。參加工作前,他在上海和別人合夥開設建築師事務所,自任建築師,因此,他和上海的營造廠商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他参加工作之後,就被派到皖北,担任工程室主任。和他同去的還有金山石、鄭華甫、林寳全、金鎭等四人,都是工程人員。皖北的倉庫工程是招商承包的。第一批工程夏茂如就介紹和他有關係的營造商——上海大中華副經理兼鈕永記經理的錢寳章承包,合同訂好之後,夏即接受了兩千萬元的賄賂,但他表面上還僞裝清高,而由錢寳章暗地將賄賂送回他家,這是貪汚的第一次。第二次:由於夏茂如受到錢寳章的賄賂,所以在審核下一個工程時,就多核給他二成多的利潤,同時又借着這個題目,由金山石出面約同錢寳章談判拿回扣的條件,表面上說好是三千萬元,由夏茂如、金山石、林寳全、鄭華甫等四人均分,各得七百五十萬元,但是錢寳章另外又送給了夏茂如一千萬元,實際上這次夏茂如共貪汚了一千七百五十萬元。第三次是滁縣專署炳輝縣建倉的工程;合同已經訂好,由於建倉地點不合適,需要改變計劃,夏茂如就利用這個機會,向另一承包商基昌營造厰索取賄賂一千二百萬元,賄賂到手,他就幫助包商用移動地址和訂立補充合同的辦法,把工程進行下去了。第四次,是在皖北普遍佈置建倉之後,由於任務大,時間急,以夏爲首的這些工程師就趁機大肆貪污。他們介紹了七、八家營造商來分別承包了五個專區的建倉工程和治淮委員會的臨時建倉工程。最初曾由金山石出主意,要在包商合同中拿一成回扣,夏茂如感到數目太大,怕工程上無法交代,還不敢拿一成,結果內面由金山石外面由錢寳章分別向各包商談判,得了共約三億元以上的賄賂,由五個工程師在蚌埠瓜分了,金山石、鄭華甫、夏茂如各八千萬元(夏實得七千餘萬元),金鎭得三千萬元,林寳全得四千萬元,但林寳全另外還單獨貪汚了四千萬元未算在內。其他工程師,據夏檢舉亦有單獨貪汚,數目還搞不清楚。
   這樣,夏茂如前後共貪汚了一億二千多萬元;再加上其他四個工程師,貪污總數約在四億元以上。皖北建倉工程連治淮委員會的臨時倉庫在內總造價約一百億元,除了工程師們用回扣形式貪污的以外,還有包商的偸工減料,估計損失約在十億元以上。這就是說,皖北一百億元的建倉工程,其中有十四億元以上的款子被工程師、營造商勾結起來進行盜竊,裝在他們口袋裏去了。
   營造商勾結工程師專門盜竊國家資財的罪惡行爲,其中最典型的一個就是錢寳章。錢在承包皖北工程以前,是一個垮了台的窮光蛋承包商,由於在皖北工程中發了大財,有了資本,他又進一步承包了治淮委員會的一批洋灰和白鉄皮;承包後,又用套購的辦法發了一批財,因此,錢寳章就在南京、上海、北京、漢口、長沙、杭州都設了分號和事務所,變成大富翁了。現在錢寳章已被逮捕,究竟盜竊了多少國家資財,還在繼續審訊。
   坦白經過:夏茂如參加工作後,由於他還沒有建立起一個爲人民服務的人生觀,在他的思想裏,對於工程師以回扣形式盜竊國家資財,原認爲家常便飯。所以他到皖北之後,從思想到實際都是這樣做的,但他最初還是想少幹,單獨幹,後來愈幹愈胆大,發展到集體搞大貪汚,及至幹大了之後,他怕露了馬脚,又有些害怕了,於是他要求調到中南去工作,企圖用轉移地區的辦法使這個貪汚巨案長期隱蔽下去,不至於暴露。但是他的想法錯了。因爲工程本身就會說話的,偸了工減了料的工程必然要發生問題。果然,到了一九五一年,皖北好些倉庫工程出了毛病,這就增加了夏茂如的恐慌。他曾拿了一千萬元叫錢寳章去補修倉庫,以求彌縫了事。但他的心病並沒有去掉,怕遲早有一天總要暴露,因而他曾想改變姓名逃到香港去,也想到了自殺,也想到了把貪汚款項捐了抗美援朝,但這些辦法都不能使他放下那個沉重的臭包袱。在走頭無路的時候,他又想着埋頭工作,想着拿看書來消磨時間。但一個大貪汚犯的影子和法網難逃的恐懼思想仍然壓着他,使他安不下心去。在來北京開會之前,他又聽說有人在上海解放日報檢舉皖北建倉工程有偸工減料的行為,雖然這件事暫時彌縫過去了,但精神上的壓力是加重了,他是揹着這樣的虧公包袱來北京開會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把他挽救了,他看到了號召,聽到了報告,知道坦白可以減罪,經過思想上的激烈鬥爭,這才請假回到上海的家裏,和家屬商量,又得到了家屬的鼓勵,他才下定决心回到北京來坦白,同時一面從上海寫信給皖北糧食局,承認自己有貪汚行爲,並退回贓款五千萬元。他在未坦白之前,睡覺聽到汽車響就以爲是案情暴露,政府來逮捕他;坐火車看見公安人員走到車廂裏也以爲是來逮捕他的。他惶惶不安,如坐針毡。坦白之後,他還有兩大顧慮:一個是還不敢把自己說的太壞,還想多說一點自己的成績,自己的好處,多說一點客觀的原因;這些貪汚事實雖已講出,但還不敢正視自己的罪惡;第二,坦白可以減罪,他是知道了,但究竟減輕到什麽程度,還是很躭心的。經過了二十多天的思想鬥爭和大家的幫助,這才解除了思想顧慮,把自己的罪惡徹底坦白出來了。他已向我們簽了字,如果將來還有與事實不符之處,他甘願加重治罪。
   我們認爲夏茂如的問題,開始坦白時,雖然對自己的罪惡認識不够,但從整個坦白過程來看,他是自動坦白的,並檢舉了四個工程師,八家營造廠,因而全案得以很迅速地破獲。他由上海回北京坦白時,又自動退還皖北贓款五千萬元,下餘的贓款,亦願以後陸續還清。因此,我們建議最高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對於夏茂如的問題,可以按自動徹底坦白、眞誠悔過並檢舉其他犯罪分子立功自贖的情節,准予從輕處理,使他今後仍能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民航局副局長唐凱
   對大貪污犯杭效祖的控訴
   在今天的大會上,我代表民航局全體員工來對我局電訊總工程師兼廠長杭效祖的貪汚罪行提出控訴。一九四九年廣州解放後,僞中央航空運輸公司在香港起義時,杭效祖担任僞「中央航空公司」電訊總工程師兼電台主任,起義時僞「中央航空公司」的電訊工作人員要求發給三個月的薪金,共港幣一萬八千元。此款除已發給員工港幣五百元外,其餘一萬七千五百元(當時折合人民幣共為一億一千餘萬元)全為杭所貪汚。另外鋼絲錄音機一架也爲杭效祖所貪污,杭效祖這一行爲是違法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痛恨的,並應受到國家法紀的制裁。
   可是杭效祖這一貪汚事實,在一九五一年整風時已作了初步坦白,並交出了鋼絲錄音機。這次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掀起以後,他經過了劇烈的思想鬥爭,認識到自己的罪惡,主動地向政府、向大會作了徹底的坦白,並保證今後永遠不再貪污,將過去貪汚的全部贓款交給國家。
   由於他認識了自己的罪惡嚴重,他曾抱着戴罪立功的决心。在一年以來杭效祖工作是積極負責的,按期完成了建廠和淸點器材工作任務,並發明了對國家有貢獻的通訊工具,並在繼續研究一些新的東西。
   根據以上情節及人民政府對於貪汚分子的政策,我代表民航局要求政府從寬處理,准其戴罪立功,以觀後效。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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