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法、行賄的私營工商業者正是給該企業以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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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1393
颗粒名称: 檢舉違法、行賄的私營工商業者正是給該企業以自新的機會
并列题名: 認為「檢舉後本企業要關門,工人要失業」的顧慮,是不正確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2月4日,正是給該企業以自新的機會。
关键词: 企業 國家 工商業者

内容

編輯同志:
   我有一個在某商店做賬房的朋友,和我很要好,我們無話不談。前天他到我家來,談到現在全市正展開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時,我問他:「我以前好像聽見你說過你們經理賄賂某機關工作人員,賣出大批□假貨品的事,究竟是眞是假?你向政府檢舉了嗎?」我這麽一問,他老半天沒出聲,好像遇到多大困難似的;過了一會兒,他才說:「我正爲着這事發愁呢!如果檢舉出來,資方對我不滿意,我倒不在乎,但是我們店裏的信譽一定會降低,這樣一來,買賣不好做了,全體同人的生活就要受影響;可是如果不檢舉,讓這種偸盜國家財產的現象繼續下去,我又對得起誰呢?別人也要問我:你參加了工會,上了業餘學校,進步了,表現在哪裏?」我覺得他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就給他解釋。可是我自己的政治水平也很低,說了半天,也沒把道理說透徹。
   編者同志,你說怎樣給他解釋才好呢?同時,檢舉貪汚國家財物的案件,對檢舉人的姓名,是否能保守祕密?到哪裏去檢舉?檢舉後,廠商歇業,政府是否給失業職工介紹工作?也請答覆。
   張國樑張國樑同志:
   過去在帝國主義和官僚買辦階級的長期統治下,有些工商業者已經習慣於用鑽空子、說假話、投機取巧、欺騙蒙蔽等手段做爲發財的「法寶」。可是在解放後,這一套辦法已經成了違法的行爲。私營工商業者只有在國營經濟領導下遵守政府法令,採用合理的經營方式,才能取得合理的利潤,工商業才能發展。但是目前還有一部分工商業者沒有認淸這一根本的重大變化,他們總想脫出新民主主義經濟的正常軌道,他們不執行共同綱領中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方針,不執行政府法令,只是唯利是圖,爲了達到牟取暴利,竟違反政府法令,以欺詐、謊騙等手段,損公肥私,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甚至以資財賄賂、腐化革命工作人員,來達到他們自私自利的目的。
   私營企業中的職工,在政治地位上,和國營企業職工同樣是國家的主人翁,有責任也有權利來檢舉這些不法工商業者,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使這些工商業者早日糾正自己的錯誤。只有這樣,才能使這個企業遵循着正常的途徑發展,不至被淘汰;也只有這樣,才是維護了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如果私營企業中的職工認識不到這一點,看着國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坐視不管,這就沒有盡到自己主人翁的責任,實際上也就無形中包庇了這些違法的工商業者。
   譚主席在一月十七日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擴大會議上的報告中說過:「只要把不法行爲全部坦白出來,就會得到人民政府的寬大處理」。但目前仍有個別工商業者未領會這些話的精神,對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還有不少錯誤認識。他們不但不自動坦白自己的行賄行爲,反而以感情、金錢拉攏或以「檢舉後商店(或工廠)就要歇業」來吓唬本企業的職工,企圖把他自己的錯誤行為掩飾下來。對此現象,除希望工商聯能進一步領導全市工商業者參加這一運動外,我們希望各私營企業的職工,對待這個問題,要明確自己的階級立場,拿出「威武不屈」的精神,堅决向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爲鬥爭。
   怕檢舉以後工廠或商店關門,這個想法是不對的,因爲存在着這種違法行爲的企業,决不會永久不被發覺的,也决不能在新民主主義的經濟中發展下去的。檢舉、揭發以後,給賢方以敎育,正是賢方改革舊的經營方針的機會,正是各該企業的新的轉機。因此,怕檢舉後自己會失業的顧慮,也是不必要的。
   關於到哪裏檢舉等問題:市節約檢查委員會和各分會及市人民檢察署都設有羣衆接待組、意見箱,可以向這些地方寫信或去面談。給本報寫信也可以。另外,如書寫不便,來本報社面談也可。檢舉人如不願將自己的姓名公佈,都可以保證代爲保密。(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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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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