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講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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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1125
颗粒名称: 婚姻問題講座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月11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婚姻問題的講座。
关键词: 婚姻 權利 義務

内容

五、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
   昨天我們談了夫妻間的義務,今天再來談夫妻間的權利。甚麽是夫妻的共同權利呢?
   第一、「夫妻雙方都有選擇職業,參加工作和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比如丈夫要參加革命工作,自願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到朝鮮前線打美國佬,做妻子的不但不應該拖腿子不讓他走,而且還要鼓勵他;同樣的,如果做老婆的要去找事做,要參加婦女會、識字班等,做丈夫的不但不能阻擋她,還要鼓勵她。今天新社會的婦女和舊社會完全不同,丈夫應該鼓勵妻子積極參加社會勞動和社會活動,這樣可使新中國的建設,得到更多的力量。但是今天還有些做丈夫的,腦筋裏封建思想在作怪,把妻子看作是洗衣服、燒茶、煮飯的,如果做妻子的要到外面去工作,他就擺起丈夫架子,用各種方法來阻擋。
   第二、「夫妻雙方對於家庭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與處理權。」
   家庭中的財產可以分做三種:一種是男女結婚以前的財產。如妻子在結婚時帶來的嫁粧、田地和其他財產,以及丈夫在結婚以前的一切財產;一種是夫妻共同生活時候所得到的財產,大體上可分:㈠夫妻共同勞動所得的財產,這裏應該注意的是:妻子在家照顧子女,料理家務的勞動,和丈夫在做工或做生意所化的勞動,都應視作同一價値的勞動,㈡夫妻雙方或一方在結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內所得到的遺產。㈢夫妻雙方或一方在結婚以後共同生活時間內所得到別人送給他們的財產。再一種是還沒有成年子女的財產,指在土地改革的時候,子女所分到的土地和其他財產。
   夫妻間對第一、第二兩種財産,都有平等的處理權利;對第三種還沒有成年子女的財產都有平等管理的權利,誰也不能獨斷獨行。
   在舊社會裏,家庭中的財產是完全由丈夫一個人管理,妻子是沒有一點權的,丈夫高興怎樣處理就怎樣處理,做妻子的是不能過問的。像這種樣子,是違背夫妻間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則。現在還有些人認爲妻子在家裏照顧子女和料理家務,不能算作勞動,只有下田做活,或是到工厰裏做工,才算勞動,這種看法是錯的。更有些做丈夫的人,認爲自己每天在外面掙錢是養活妻子,沒有他,老婆就活不成,這種看法更不對。我們來作一個比喻:如一個家庭共有四個人——夫、妻、子、女,子女年紀都很小,妻子在家裏料理家務,帶小孩,丈夫在外面踏三輪車,丈夫每天掙錢回家買米買菜;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家裏的生活都是做丈夫一個人負担的,但我們再仔細想一想就不對了。假使沒有妻子在家裏帶好兩個孩子,做丈夫的就不可能去踏三輪車,孩子要吵要鬧,難道做丈夫的踏三輪車時,將孩子抱出去嗎?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做妻子的在家料理家務,照顧子女,都應該和丈夫在外面勞動一樣看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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