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審貪汚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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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0963
颗粒名称: 温州市公審貪汚份子
并列题名: 海關工作人員潘輝收受賄賂幫助走私,判刑四年半。不法商人吳李元等,亦分別判刑並科罰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2月30日,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行公審貪污分子大會,出席各界人民代表八百多人。
关键词: 貪污分子 陳洪 吳李元

内容

(木報溫州訊)溫州市人民政府於上月三十日晚舉行公審貪污分子大會,出席各界人民代表八百多人。市人民法院當場組織臨時法庭,由市人民法院侯鳳翔副院長主審、工人代表俞登潤、文敎界代表金嶸軒、特邀代表梅冷生、婦女代表陳洪、工商界代表方恭敏、居民代表王成堅等陪審,曾副市長親自監審。臨時法庭開庭時,首先由市人民檢察署孫秋平檢察長根據調查確實的證據,對貪汚分子潘輝、沈子琦等提起公訴。臨時法庭接受公訴後,開始審判,貪汚犯潘輝、沈子琦,不法商人吳李元、葉哲民、丁傳添等在鉄的罪證下,當庭一一供認。
   臨時法庭根據各罪犯案情輕重、坦白程度,判决如下:沈子琦藉職務上機會,以塗改單據、以少報多等方法圖謀私利,處監禁八個月。貪污所得財物折人民幣一百另二萬二千元,全部追繳歸公。潘輝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就主管事務,連續收受賄賂,並利用職權敲詐勒索圖謀私利,處監禁四年六個月,貪汚所得財物折人民幣七百萬元,追繳歸公。吳李元,向國家工作人員連續介紹賄賂從中圖利,處監禁一年,併科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其不法所得利益,折人民幣五十萬元,追繳歸公。葉哲民、丁傳添共同介紹賄賂,並偽造國家機關印信,幫助他人走私,各處勞役六個月,併各科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宣判後,到會羣眾熱烈鼓掌並高呼口號。工人、民主黨派、文敎界、婦女、工商界、居民等代表接連上台講話,一致擁護政府賢明的判决,表示要發動全市人民,與侵吞人民財產的國家盜賊劃清界綫,將反貪污浪費鬥爭進行到底。工人代表余邦寧說:「我們勞動人民流血流汗建設祖國,志願軍同志不惜性命保衛和平,可是這批傢伙混入革命隊伍,穿人民衣、吃人民飯,還要濫吃濫用敗壞法紀,開倒車阻礙社會前進,這種反革命行爲我們决不能容忍,全市工人兄弟動員起來,展開無情的反貪汚鬥爭,决不使貪汚腐化分子漏網。」婦女代表方秀蘭說:「人民政府爲人民辦事,本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這些可恥的東西却『取之於民,用之於己』,整日無事,吃吃嬉嬉;要政府爲人民辦更多好事,我們就要全力協助政府清除這些壞分子」。工商界代表方恭敏說:「從今晚宣判的案件中可以知道,不法商人運用各種手段,引誘政府少數落後工作人員偸漏國稅,這種無恥的貪汚行爲,全市正當工商業者要與之作堅决鬥爭。」曾副市長在最後致詞時,號召全市人民緊密團結起來,積極投入反對貪汚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愛國運動,鄙視、仇視一切貪污腐化分子,要爲澈底肅淸這些在建設祖國與保衛和平事業中的破壞分子而努力。潘輝等犯違法事實
   潘輝,曾在僞甌海關工作二十多年,一向敲詐勒索,以貪汚所得買進樓房一座,田二十九畝。解放後,人民政府寬大留用,但潘仍不知悔改,連續貪汚枉法。上級曾三次調潘去溫州地委幹校學習,他都推却不去,拒絕改造。一九四九年十月至一九五〇年三月,在東門任民船管理處主任時,勾結不法商人,大肆貪污,重要罪行如下:㈠收受賄賂,幫助走私,不法商人不照報運地點卸貨,將貨物運向台灣匪區,在回單上蓋上假造的國家機關印信,因潘輝事先收取他們的賄賂,所以就設法爲他們向領導上隱瞞報銷。如一九四九年,有李金發、金長安等帆船九隻,偸運貨物四十萬公斤左右,潘輝得到賄金人民幣六十五萬元,黃金三兩六錢。
   利用查驗、對保等機會,接受賄賂,如收受隆益汽船、金銀利帆船等賄金人民幣五十九萬元、黃金八錢五分,還有別的物資一部。二、利用職務上機會,藉端敲詐勒索:一九四九年六、七月間,海關辦理民船登記,船隻必須尋找舖保,潘輝利用查保機會,每次勒索「車費」、「查保費」五百元、一千元不等。
   一九四九年年底,潘輝在東門民船管理處工作時,經常到報關行或商人處吃飯吃酒,僅僅振興報關行兩月共大吃六次、小吃九次。
   利用主任地位向獲利商人或貨船索取錢財,五豐、振興等報關行,朱泉盛、陳岩娒被索去財物計黃金五錢,糖四十二斤,魚五十斤,人民幣八萬元。別的物資一部。
   吳李元、葉哲民、丁傳添,在反動統治時期,即勾結潘輝向人民詐取財物,解放後,不知改過。金大興、李合發、丁安利、陳金貴等走私帆船,都是吳李元介紹的,並從中獲得不法利益黃金二錢,人民幣十八萬元。丁傳添、葉哲民亦曾介紹賄賂黃金一兩、人民幣十二萬元,使帆船走私,其中金順興帆船回溫時無法取得報運地人民政府的證明,由葉、丁二人設計,由潘向海關內取出海關內所藏「溫嶺縣鈞□鄉鄉公所」印文底樣,交給貨主仿造蓋印回單報銷。
   吳李元、葉哲民、丁傳添都是介紹賄賂的助手,與潘輝勾結,互相利用。吳李元所開設振興報關行,簡直就是貪污介紹所。
   潘輝以及吳李元、葉哲民、丁傳添等的貪汚不法行爲,非但妨害了國稅收入,破壞了政府的政治威信,而且走私資敵的結果造成人民很大的損失。上述走私貨物,現在算起來値一億三千六百七十八萬元。
   沈子琦,係本市中山公園管理處管理員。解放前曾在僞瑞安地方法院、僞永嘉第四監獄等處担任僞職,貪汚訛詐成性,解放二年多來雖經人民政府一再敎育,仍不知悔改。如去年在肥料公司籌備處時,塗改船戶收據,浮報便桶,貪污人民幣四十萬元,大米一百九十五斤。在公園管理處時,經常虛報工帳,盜賣物資,貪汚三十多萬元。在華蓋派出所時,還曾侵吞賭博贓物。公園管理處同志對他再三敎育啓發,希望他向人民坦白改過,但沈竟玩弄流氓手段,拒絕改造,直至送市人民法院審理,因證據確實,方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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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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