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發出指示要求及時正確處理貪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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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0694
颗粒名称: 省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發出指示要求及時正確處理貪污案件
并列题名: 爲澈底消滅貪污現象,法院必須配合自上而下的檢查和羣眾性的民主檢舉,充分發揮審判威力,使貪污分子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分类号: D651.4
摘要: 浙江省人民法院爲了充分發揮人民革命的法治作用,支持反貪汚鬥爭,使之更迅速有力地形成一個廣泛的羣眾性運動;特於1951年12月19日對浙江省各級人民法院發出指示,要求在反貪汚鬥爭中,務須及時正確處理貪污案件。
关键词: 人民法院 贪污案件 指示

内容

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
   (本報訊)浙江省人民法院爲了充分發揮人民革命的法治作用,支持反貪汚鬥爭,使之更迅速有力地形成一個廣泛的羣眾性運動;特於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對本省各級人民法院發出指示,要求在反貪汚鬥爭中,務須及時正確處理貪污案件。
   指示中首先指出:羣衆性的反貪污運動開展以後,及時正確處理貪污案件,將是各級法院當前的重要工作。指示中說:『全國各地爲響應毛主席「增加生產、厲行節約,以支持中國人民志願軍」的號召,在大力展開增產節約運動的同時已經到處開展着反貪汚的鬥爭。因爲貪汚行爲,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旣妨礙資金的積累,也妨礙新民主主義制度的鞏固,更無法保證我們走向社會主義的前途。這是內部的最大敵人,如果容許盜竊國家財產,容許貪汚胡行,就是容許破壞我們國家的物質基礎,就是容許破壞人民政府與人民羣衆的聯系,所以反對貪汚的鬥爭是增產節約運動不可分割的部分。共同綱領第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國家機關,必須厲行廉潔的、樸素的、為人民服務的革命工作作風,嚴懲貪污、禁止浪費、反對脫離人民羣衆的官僚主義作風。」並在第四十二條中規定愛護公共財物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國民的公德之一。但是由於舊社會所遺留的惡習的影響,由於資產階級思想的侵蝕和引誘,迄今仍然存在着不可容許的而且相當嚴重的貪汚現象。』
   指示中繼指出:『爲求澈底消滅此種貪汚現象,在大張旗鼓雷厲風行的反貪污運動中,法院在各級領導機關的統一掌握下,必須配合由上而下的檢查與羣衆性的民主檢舉,充分發揮審判威力,使貪污分子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一切國家機關及其附屬機關的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貪贓枉法,營私舞弊,侵吞公共財物者爲貪汚罪;社會公共團體和合作社工作人員犯貪汚罪者處罰亦同。』
   指示中指出各地法院,必須認識反貪汚的工作是一個複雜而尖銳的鬥爭。處理貪汚案件,必須採取懲辦與敎育相結合的方針,按各種貪汚分子的情節輕重,分別對待;同時必須依靠羣衆的積極檢舉,以求揭發全部案情。在運動開始時羣衆往往不敢公開檢舉而採取密吿辦法,對於這種密告必須認眞處理,並愼重研究密告的眞實內容。處理貪污案件,應隨時統計類型,總結經驗,批判過去量刑偏向,積極發揮審判權的作用,使司法工作更能收到預防犯罪、轉移風氣的效果。對於富有敎育意義的典型案件,應認眞組織宣傳,使反貪汚運動更能進一步開展。
   指示最後指出:各級司法幹部,必須加强學習,研究有關文件,明確認識貪汚行爲是嚴重危害我們國家的經濟建設、必須正確掌握政策,嚴肅處理。使司法工作與當前政治中心任務和羣衆運動相結合,積極地爲政治服務。
   (任兆銘)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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