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制度並深入檢查是杜絶貪污有效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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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0027
颗粒名称: 嚴格執行制度並深入檢查是杜絶貪污有效方法之一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1年12月30日登载了嚴格執行制度並深入檢查是杜絶貪污有效方法之一。
关键词: 制度 檢查 執行

内容

編輯同志:
   在防止貪汚中飽的方法中,我以爲嚴格執行制度是有效方法之一。固然,光靠制度並不能完全避免貪汚分子的鑽空子、取巧,但應當承認:有了制度總比沒有制度好,堅决而嚴格的執行制度總比有制度而不執行、讓它成爲具文好。
   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以上的說法。比如在劉振明案件中,現在發現他曾不止一次親自具條從倉庫中提去柏油數十件,貪汚自肥,該公司總倉庫均無賬目可稽。任何國營企業的倉庫都有一套完整的保管出納制度,這套制度一到劉振明手裏,就給破壞無遺。省人民監察委員會關於李、劉等貪汚瀆職事件的處理通報中也提到「檢查制度流於形式」是本案長時期沒有被發現的原因之一。上海人民廣播電台路星元貪汚案中,說明管理制度不嚴促成路星元的監守自盜。有些是因為制度流於形式化,沒有認眞執行,讓壞蛋有機可乘;如某國營建築公司在公開招標的時候,因為不經深入檢查,就給奸商利用機會,事前經過好幾個人串同抬價投標,由其中之一以較低價得標,實際上已超過成本很多,是項超額利潤部份就給奸商集團平分。招標制度是好的,但一經成爲形式化,就未免虛有其表而不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了。回頭再就李、劉貪汚案說,假如倉庫管理人員能够嚴格執行制度,經常跟劉振明的不按照手續提油的行為展開鬥爭,領導上能够及時按照制度進行檢查,即使說不能從根本上消滅本案之發生,至少當可使本案暴露較早,使因李、劉兩人的凟職而造成的國家財產損失數字大大減少,這是完全可以想像的。
   在劉振明案中,還給我們一些啓示,那是上級領導人員的執法犯法。到現在爲止,仍有人嫌按照制度規定辦事太麻煩,不如過去在解放戰爭時期那種個人負責、一條鞭的方式既簡單又迅速,因而對於執行制度不耐煩;不知過去和現在所處的時代環境不同,工作繁簡不同,人事情况更比過去複雜得多,我們完全信任久經鍛鍊的老幹部都是操守很嚴的人,不過旣然已經發現有個別壞蛋存在,同時還有更大多數的工作人員沒有經過改造,制度一不嚴格,就難免被人乘機而入。爲了杜絕這些可能造成貪汚凟職的機會,即使在手續上略爲麻煩一些,需要多受一些牽制,又有什麽理由可以推諉而不樂於嚴格執行制度呢!所以我以爲:嚴格執行包括預算决算制度、物資出納保管制度、定期檢查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在今日說來完全是必要的。為了建立制度的嚴肅性和不可侵犯性,領導人員的以身作則和信守奉行尤其是不可缺少的前提。
   讀者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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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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