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戰俘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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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9130
颗粒名称: 日內瓦戰俘公約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2年01月24日登载了內瓦戰俘公約。
关键词: 戰俘 公約 規定

内容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五十九個國家在日內瓦共同制定有關改善陸軍傷、病士兵境遇,改善海軍傷、病、船毁失事之士兵境遇,戰俘待遇以及保護戰時平民的四項公約,截至一九五〇年二月十二日舉行簽字會議爲止,參加這個公約的共六十一國,包括蘇美英法四國;中朝兩國不是簽字國。這四項公約中的第三項便稱爲日內瓦戰俘公約。
   「日內瓦戰俘公約」內容包含極廣,其中對於戰俘之定義、戰俘之安置、轉移、勞動、對外通訊、宗敎信仰、紀律、遣送戰俘至中立國、協助戰俘之機構、俘虜營經費之來源等都有具體規定。關於俘虜之待遇及釋放,也有專門條款規定。例如公約第十二條即規定:「拘留國須對所給予他們(指戰俘)的待遇負責。」第十三條更詳細規定:「任何時間都必須給戰俘以人道待遇,拘留國於實行扣留時所作任何導致戰俘死亡或嚴重危及其健康之非法行爲或疏忽,須予禁止,並將被視作對本公約之嚴重破壞。」至於第一百二十九條則更進一步規定:「簽約國須制定必要之法律,對從事或被授命從事任何對本公約嚴重破壞之行爲者予以有效之刑事制裁。」其中所謂「嚴重破壞」,按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係指:「故意殺害、酷刑或非人道待遇、供生物學之試驗、故意加諸重大痛苦或對身體及健康之嚴重傷害、强迫戰俘於作戰國軍隊中服役、或剝奪本公約所規定之戰俘對於公平及正當審判之權利。」
   如所週知,美國及其幫兇國對待中朝人民軍被俘人員的史無前例的、慘無人道的暴行,早已引起全世界人民的憤恨,這些劊子手們不僅違背了人類最起碼的道義和良知,而且也澈底破壞了他們自己所簽訂的日內瓦戰俘公約。不但如此,這種無恥的破壞行爲還一再地表現在美帝國主義對於釋放中朝人民軍被俘人員所要的無賴手腕上。戰俘公約第一百十八條明明規定:「積極敵對行爲終止後,戰俘應即予釋放與遣送,不得遲延。」但是在朝鮮停戰談判第四項議程的小組委員會上,美帝國主義仍在繼續耍弄各種流氓無賴手腕,最近竟又提出所謂「一對一交換」的辦法,公然企圖扣留我方被俘人員,更以所謂「自願遣返」爲藉口,陰謀將我方被俘人員送交蔣介石、李承晚匪幫。此外,美帝國主義交來的我方被俘人員名單,不但總數與姓名實數不合,缺少一千四百五十六人之多,而且我方被俘人員四萬四千二百零五名還沒有下落。美帝國主義無法替自己辯護,但又不能交出其早已自稱即將交出的材料,因此一方面蠻橫地發出自相矛盾的言論,公然聲稱:「在協議達成前,並沒有交出這些材料的必要」,一方面又故意歪曲日內瓦公約的條文,誣稱公約第七條規定如果戰俘選擇遣返,雙方不得訂立協議,以剝奪戰俘遣返之權。但是日內瓦戰俘公約第七條却明明規定:「戰俘不得在任何情况下聲明放棄本公約所賦與的權利的一部份或全部。」這一條文的規定正足以防止美國提案所企圖的在「自願遣返」的藉口下,剝奪公約中所規定的遣返戰俘的權利。但身為簽字國並歷來以日內瓦戰俘公約爲其護身符的美國,事實上却在公然違反日內瓦戰俘公約的明確規定,這樣就更徹底地在全世界人民面前暴露美帝國主義的眞正面目和陰謀。(世界知識)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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