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行賄被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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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9125
颗粒名称: 所謂「行賄被動論」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01月24日登载了所謂「行賄被動論」。
关键词: 商人 貪汚 行爲

内容

在工商界的「四反」鬥爭中,有的工商業者說:「我行賄都是被動的,都是人家找我要,不得已而送的。」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受賄或行賄,大體上雖有三種情况:一種是幹部人員的勒索,這種情况并非一些沒有,如某些不願好好改造自己的舊思想舊作風的留用人員,會有敲詐勒索的事;一種是幹部人員和不法商人合謀的;再一種是不法商人主動地行賄的。但根據事實證明,絕大部份的行賄是不法商人主動的。
   我們知道:在老解放區並沒有這種行賄的「習慣」,一般人員也沒有貪污腐化的壞思想、壞作風;而是在入城以後,由於某些不法商人用居心陰毒的逢迎,用糖衣砲彈來攻擊,某些幹部才腐化了。至於那些帶有貪汚腐化遺毒的留用人員,自然更容易上鈎。
   這些工商界中的敗類,用極其狡猾卑鄙無恥的手段窺伺幹部的弱點,以金錢、以「醇酒美人」,來腐蝕某些意志薄弱的幹部,拉他們下水,等他們的貪汚把柄被奸商抓住而不能自拔的時候,奸商就一次又一次地、「一本萬利」地通過了這些腐化了的幹部,大量竊取國家財富。「欲將取之,必先予之。」正是不法商人發橫財的基本手法。
   試問:如果你沒有「欲將取之」之心,你沒有企圖「一本萬利」大量竊取國家財富之心,爲什麽當「人家找你要」時,而你竟如此慷慨「予之」呢?如果找你要錢的「人家」,是個不相干的人,你也會「被動」地「不得已」而送他錢物嗎?我不相信:愛錢如命、唯利是圖的不法商人,會這樣傻、這樣笨、有這樣善心!
   在過去國民黨反動政府時期,貪污是它統治的基礎,反動政府人員的貪汚勒索,有着靠硬的背景,是被視爲合法的,那時工商業者的「行賄被動論」、「行賄不得已論」,尙有可說。而現在,誰不知道:人民政府是歷史上最廉潔的政府,即使是工商業者,也不能不承認人民政府是最廉潔的,貪汚行爲是完全非法的,因而幹部人員的貪污勒索,當然是非法的。如有工作人員眞正強迫那個商人行賄,你有權利也有義務立即檢舉,人民政府不但不會包庇那人員,而且會重辦他、獎勵你。不是有許多工農羣衆和一些正派的工商業檢舉幹部人員的不法行爲而得到鼓勵與表揚嗎?
   所以,要不是你心存勾結,行賄即使是「被動」也被動不起來的。現在,竟還有「行賄被動論」「不得已論」,那就是顚倒是非,是决站不住脚的。事實證明:所謂「行賄被動論」「不得已論」,不過是一種掩飾罪行的遁詞罷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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