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不是離婚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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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9055
颗粒名称: 婚姻法不是離婚法
并列题名: 壽昌婦女周福娥認識提高檢討輕率要求離婚的思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1月23日登载了婚姻法不是離婚法,壽昌婦女周福娥認識提高檢討輕率要求離婚的思想。
关键词: 婚姻法 婦女 夫妻

内容

(本報壽昌訊)壽昌縣更樓區周村鄉三村婦女周福娥,前年與方學昌自願結婚,婚後雙方感情很好,兩人一道積極生產,並參加民兵,當地羣衆都稱讚他倆是一對好夫妻。去年六月裏,他倆爲了一點小事情而吵架,方學昌打了周福娥一個耳光,因此他倆就鬧意見,周福娥堅决要求脫離夫妻關係。經過當地農會、鄉政府數次調解,但女方總不願意,並說:「婚姻法規定我們婦女可以離婚,為什麽不准我離呢?假如不離掉我要去死。」直到十二月十日,壽昌縣人民法院組織幹部到該村去調解。經過法院幹部邀請當地村幹部、婦女代表等四十餘人詳細講解婚姻法,耐心說服動員以後,周福娥明確了婚姻法精神,便當眾檢討自己對婚姻法不正確的看法。她說:「我現在才認識到婚姻法並不是離婚法。」後來他又向羣衆表示態度,保證今後夫妻不再吵鬧,和睦團結,搞好生產。此後,周福娥又批判了婦女劉愛珠(年四十一歲)認爲婚姻法是離婚法的錯誤觀點,勸她夫妻和好,積極生產。
   現在周福娥上了冬學,還積極宣傳婚姻法,因此該村羣眾反映:「婚姻法眞正好,封建包辦的婚姻可以離婚;不應該離婚的,拿婚姻法中的道理說服以後,雙方都高興,對生產也有利。」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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