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縣虐殺童養媳王愛蓮案宣判兇犯惡婆婆錢貴香當場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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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9050
颗粒名称: 鄞縣虐殺童養媳王愛蓮案宣判兇犯惡婆婆錢貴香當場槍决
并列题名: 堅决貫徹婚姻法,保障婦女权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1月23日登载了鄞縣虐殺童養媳王愛蓮案宣判,兇犯惡婆婆錢貴香當場槍决。
关键词: 婦女 婚姻 权利

内容

堅决貫徹婚姻法,保障婦女权利!
   (本報鄞縣訊)鄞縣大嵩區鶴山鄉鶴山村童養娘王愛蓮被殘酷虐待慘死案兇犯錢貴香,由鄞縣人民法院在去年十月公審判處死刑。(本報於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已作報導)該犯不服第一審判决,上訴浙江省人民法院寗波分院,二審駁回後又上訴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經終審判决爲該犯上訴毫無理由,再予駁回。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由鄞縣人民法院在鶴山村召開了千餘人公審大會,並當場將兇犯錢貴香執行槍决。
   會場中由同村婦女們一個個證明王愛運被虐待慘死的事實:這惡婆只給愛運吃麥糊、鹽滷,令她睡在泥地、板凳、小桌子等上面。夏天惡婆要愛蓮打扇、抓癢,稍輕稍重都要遭打、其他用棒頭、虎嘯絲(打牛用的)、刺老虎、毛竹扁担、光棍等毒打次數已難以統計,所以王愛蓮被惡婆打得滿身都是烏靑、紫血,沒有一塊好肉。又說愛運要咬手指,用柴刀柄敲,做花針刺,還想用鉗子把愛運指甲隻隻拔掉;那時鮮血已經直淋,惡婆還要逼她去洗衣服。村裏曉得這情况後與其鬥爭五次,鄕裏同志也敎育她二次,不但不要聽,反說:「我不是反革命,打死自家養媳婦有啥關係,人民政府來判我罪,我不怕。」而且愈來愈兇。直到王愛蓮將斷氣,眼睛一開一閉時,還要打她三個耳光,打得滿臉是血。死後還企圖瞞過農會、婦女會,託□夫偸偸釘口小棺材把愛蓮葬掉。這些證人的控訴,使羣衆深深認識到「封建婚姻眞是一把殺人刀」。最後鄞縣人民法院代表宣讀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判决後,立即將該犯執行槍决。會後羣眾紛紛反映說:「王愛蓮實在死得太可憐了,爲了像她這樣事情以後勿再發生,阿拉這次回去以後一定好好去宣傳新婚姻法。」「我們鸛山村在反動派時像王愛蓮這樣死的還有三個,那時婦女們的死,像死一隻狗。人民政府的婚姻法實在是救人大法!」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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