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興城南區公所工作人員朱偉英貪污腐化已判處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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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8596
颗粒名称: 吳興城南區公所工作人員朱偉英貪污腐化已判處徒刑四年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月17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前吳興縣城南區工作人員朱偉英貪污腐化的文章。
关键词: 贪污罪行 徒刑 公款

内容

(本報吳興訊)前吳興縣城南區工作人員朱偉英,店員出身,家中已有子女三人,一九五〇年參加工作,曾調往湖嘉公學學習。由於他在當店員時經常與地痞流氓結交,曾吸過毒品,參加工作後又沒有很好改造自己。一九五〇年在弁南鄉任文書時,曾犯下列貪污罪行:㈠利用職權亂開通行證和免稅證,以此向羣衆索取財物。㈡經常叫羣眾代「買」東西而不給錢,計先後要羣衆「代買」鋼筆、套鞋、球鞋、棉毛衫等物。㈢貪汚稅款五萬元。(四)夥同該區幹部周明德、鄧阿毛等貪汚地主管金元所繳的公糧代金七萬元。此外並和該鄉第五村有夫之婦丁阿鳳「軋姘頭」。五〇年十一月土改後,朱偉英調到區公所做調查統計工作,又於一九五一年二月間僞造該區會計王民□的私章,向區糧庫冒領大米三百斤。同年三月又私開會計的抽屜,偸竊支票二張,並偸蓋區長張志富同志的圖章先後向人民銀行冒領公款八十萬元。朱偉英在貪汚人民財物和偸得政府公款後即任意揮霍,在湖州黃沙路租了一間房子和妓女金娥□居。去年三月二十三日到湖州宋家巷吸食「白粉」,當被前吳興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查獲拘送法院。吳興縣人民法院以其墮落腐化,偸盜公款,吸食毒品,姘居民婦,使國家財產遭受嚴重損失,並破壞了人民政府在羣衆中的威信,爲保護國家財產,反對貪污浪費,已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將其所貪汚的公款一百餘萬元連同大米三百斤追繳歸公。(李雁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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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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