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婚姻法保障婦女利益肅淸封建夫權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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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8356
颗粒名称: 貫徹執行婚姻法保障婦女利益肅淸封建夫權思想
并列题名: 龍游李樹華屢次虐待妻子經判處徒刑五月緩刑一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月,龍游縣人民法院審理了李樹華虐待妻子一案,判决李樹華處有期徒刑五月,緩刑一年。
关键词: 封建夫權思想 婚姻法 妇女利益

内容

(本報龍游訊)龍游縣人民法院最近審理了李樹華虐待妻子一案,判决李樹華處有期徒刑五月,緩刑一年。按李樹華現年二十二歲,係模環區張家鄕一村人,在去年一月間得親友李洪才說合,與同村婦女曾有娥結婚。婚後夫婦間感情融洽。曾有娥平素工作積極,當選爲婦女民兵。六月間有李樹華知友翁土水未帶通行證肩挑柴火出售,路過該村,經曾有娥盤查,李樹華誤認妻子故意留難親友,喪失顏面,打了曾有娥臉三個巴掌。同年八月間,曾有娥與同村民兵在門口學習唱歌,李樹華看見後,說妻子作風不正派,不問皂白,舉脚踢傷曾有娥下腹,幷揮拳痛打頭部。十一月間,李樹華意圖棄舊取新,强迫妻子到區公所離婚,蠻橫的抓着曾有娥頭髮,沿路拖着,並拳打脚踢,幸經路人勸解了事。十二月六日李樹華又欲强迫曾有娥離婚,爲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獲悉經調查屬實,回院報吿後,當經該院傳案審訊。對以上事實李樹華已供認不諱。該院認爲李樹華已經學習過婚姻法,仍保存着濃厚的封建落後思想,根據婚姻法精神,於十四日宣判,判處李樹華有期徒刑五月緩刑一年。(程樸)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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