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設立的公司應依法申請登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8328
颗粒名称: 已經設立的公司應依法申請登記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層奉政務院財委會指示: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施行辦法第一百〇二條第一項所規定,在該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公司,應在該辦法施行後修正章程,依法申請登記。
关键词: 政务院 私营企业 暂行条例

内容

★本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層奉政務院財委會指示: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施行辦法第一百〇二條第一項所規定,在該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公司,應在該辦法施行後修正章程,依法申請登記。登記期限决定由一九五一年年底延至一九五二年六月底爲止。(煒)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责任者

相关机构

政務院財委會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