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關於年獎問題的指示發佈後杭市公私企業職工資方一致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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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8065
颗粒名称: 中央關於年獎問題的指示發佈後杭市公私企業職工資方一致擁護
并列题名: 絲織、百貨等業已通過協商訂立協議有些單位存在若干偏向應卽加以糾正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12月29日登载了中央關於年獎問題的指示發佈後,杭市公私企業職工資方一致擁護。
关键词: 企業 雙薪 獎金

内容

(本報訊)關於今年各公私企業的年終雙薪或年終獎金問題,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已於本月八日發出「關於一九五一年度公私企業舊有的年終雙薪或年終獎金問題的處理辦法」的指示,作了具體規定。指示中說明:年終雙薪或獎金本是一種平均的不完全合理的津貼制度,但因爲目前很多地方的公私企業還沒有建立起合理的工資制度和獎勵制度,而工人實際上又是將年獎計算在實際收入內的,所以還不能取消,因此在還沒有新的制度來代替以前,今年的年終雙薪或獎金問題,除公營企業按一九四九年的辦法處理外,私營企業按去年標準發給。指示公佈後,本市各公私企業職工、資方都認爲指示精神是照顧職工利益和國家財力負担的,同時也符合發展生產勞資兩利的原則,一致表示熱烈擁護。在私營企業方面,大部份行業、廠、店幷已遵照指示精神,根據本企業本行業的具體情况開始醞釀協商。到目前止,通過協商已經簽訂協議的有絲織、百貨、牛乳、機器鉄工、修車、製茶、鋸木、服裝、印刷等業,建成汽車材料廠、仁義機器煉染厰、王星記扇莊、杭州電廠等廠、店。上述各企業勞資雙方一般均遵照中央的規定,照去年標準發給年終雙薪或獎金,有盈餘的則在年度决算後,按照或參照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
   但是目前在解决年獎雙薪問題中,也存在着若干偏向:有些企業生產營業原來很好,資方却强調困難,不願發給年終雙薪獎金,個別工人還存在着不願依照規定辦理,要求增加年獎。這些不正確的態度都應該加以糾正,希望能很好的掌握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示精神,在勞資協商中求得合理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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