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鵬、洪懋芳等偷漏稅款分別處徒刑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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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7726
颗粒名称: 陳雲鵬、洪懋芳等偷漏稅款分別處徒刑或罰金
其他题名: 並追繳各人的偷漏稅款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陳雲鵬、洪懋芳等偷漏稅款,分別處徒刑或罰金。
关键词: 陳雲鵬 洪懋芳 偷漏稅款 處刑或罰金

内容

(木報訊)杭市永豐魚行老闆陳雲鵬偷漏稅收,昌明藥房老闆洪懋芳僞造發票及小店場商單寳祺侵佔國稅等違法行爲,業經市人民法院調查屬實,已分別酌情處以徒刑或罰金。
   艮山門外永豐魚行老闆陳雲鵬,自一九五〇年一月起至五一年二月止,共偸漏營業稅六六七、三七〇元、臨商稅六、七一三、九九〇元、貨物稅五、七二〇、〇七〇元、印花稅三二〇、二二〇元,偸漏稅款總額竟達一三、四二一、六五〇元之多。昌明藥房股東兼經理洪懋芳,曾於四九年九月間命該號學徒王祖發攜帶上海大方大藥房發貨票樣式,委托光華印刷所仿印三百張,企圖偷逃稅款,又自四九年十月至五〇年十二月,偸漏臨商稅四二八、〇六六元、營業稅四、五〇〇元、附加稅四五〇元、印花稅三〇、七二八元,共計偸漏稅款達四六三、七四四元。不法私商單寳祺自今年二月間担任下城區小店場商第十組組長以來,管理組內行政、稅務工作,竟利用職權將該組八、九月份集體繳納了工商業稅稅款二、一一一、五〇〇元擅自挪用不繳。
   上述各案經市稅務局發覺移送市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法院為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經詳細調查屬實後,已判處陳雲鵬徒刑二年,並追繳各項偷漏稅款;洪懋芳僞造發票,企圖逃稅,□以罰金二百萬元,並着令補繳臨商、營業、印花等項稅□;單寳祺利用職權挪用稅款,判處徒刑二月,並追繳挪出稅款。(市人民法院通訊組錢保興)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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