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講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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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7456
颗粒名称: 婚姻問題講座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2月22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婚姻問題講座。
关键词: 婚姻法 婚姻 制度

内容

二、婚姻法究竟有啥好?
   昨天我們已經說過舊婚姻制度的不合理,今天我們再來談談婚姻法究竟有啥好處?
   第一、男女婚姻自由。不管那一個人都不可以出來包辦强迫和干涉婚姻自由;也就是說:男女結婚,必須男女雙方本人完全自願,必須由男女戀愛結合;因為男女經過了自由戀愛,大家都能了解對方的個性和興趣等,那樣結婚以後,夫妻的感情自然更好,生產當然更積極,家庭也更會美滿。什麽通姦、自殺或被殺的事情,就再也不會發生。這樣,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都有好處。
   婚姻自由是包括兩方面的,也就是說:它是包括結婚和離婚都是自由。只有結婚自由而沒有離婚自由,那不能說是婚姻自由;有了結婚的自由,靑年男女祗要大家相親相愛,就可以結婚;有了離婚自由,就可以使那些沒有情感而受痛苦的夫妻,都可以離婚,免得發生自殺或被殺的事情。
   第二、一夫一妻。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但可以使夫妻和睦,家庭美滿;而且使社會上減少許多糾紛,大家積極勞動,推動了生產建設。這到底是啥道理呢?我們看一看舊社會的一夫多妻情形,就可以明白了。我國各地都有這樣一句話:「若要家不和,討個小老婆。」一家人家丈夫娶了個小老婆以後,不是大老婆和小老婆吵嘴打架,便是大老婆和丈夫反目,小老婆和丈夫淘氣,鬧得一家不能安寧,男的摔東西,女的甩家具,一家人好像是敵人,弄得大家都非常痛苦。工作也做不好了,嚴重的還會鬧出人命來。實行一夫一妻制後,這種情形就不會再有了。
   第三、男女權利平等。夫妻是家庭共同生活的伴侶,不論是做丈夫或做妻子都應該有平等的權利。這樣夫妻才能和睦共處,互敬互愛,互相幫助,一家快快樂樂的過日子。
   第四、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在新的社會裏,婦女和子女的利益是受到保護的。舊社會裏,女人是不當人看待的,婦女被打駡、被殺害是沒人管的。現在新社會裏,人民政府規定了法律來保護。婚姻法還規定了要保護子女,因爲他們是新社會的主人翁,要把我們國家建設得更好,更强大,就應該保護下一代。但在舊社會裏,做家長的人,對子女可以隨便處置,高興把子女溺死就溺死,殺死就殺死,在封建社會裏這些都是沒有保障的。
   所以說,婚姻法不但對女的有好處,對男的也有好處,對社會國家更有好處。
   如我們杭州市自從婚姻法公佈以後,許多男男女女要結婚的,都按照婚姻法來辦事了。據杭州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統計:一年三個月來,共辦理了一千六百七十五件的結婚登記,(其中寡婦結婚就有一百十三件。)這些人婚後的生活大多都是美滿的,過得好好的。像杭江紗廠女工韓莉莉和廠裏工人汀平結婚後,不但夫妻感情好,家裏日子過得快快樂樂,就是兩個人在廠裏的生產也都積極起來了。
   大家想一想:舊社會的封建婚姻制度是那樣的不合理,那樣的野蠻。我們再看一看,新婚姻制度不但處處合理,而且是進步的。爲了使封建婚姻制度更快的死亡,就必須用法律來廢除舊的、迫害靑年男女的封建婚姻制度,擁護合情合理的新婚姻制度,這樣才能建立美滿快樂的新家庭,才能使新社會建設事業發展起來。
   但是大家應該知道,貫澈婚姻法的執行,並不是單純的婦女解放運動,這是一個反封建的重要任務。要勝利完成這個任務,就必須大家起來反對封建的婚姻制度,要結婚的個個都按照婚姻法辦事,懂得婚姻法道理的,要向現在還搞不懂婚姻法道理的人多多宣傳,大家來保證婚姻法的澈底執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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