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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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7032
颗粒名称: 樹立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
分类号: G210
摘要: 自從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出「關於檢查婚姻法執行情况的指示」后,天津市人民法院、政法委員會、婦聯等有關方面,展開了宣傳、檢查工作,並處理了迫害虐待婦女、違犯婚姻政策的問題,打擊了歧視迫害婦女的殘餘封建制度。
关键词: 婚姻法 婦聯 檢查 處理

内容

自從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出「關於檢查婚姻法執行情况的指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等五團體發出「為進一步協助政府貫徹婚姻法的聯合通知」之後,天津市人民法院、政法委員會、婦聯等有關方面,立即展開了宣傳、檢查工作,並抓緊處理了一些嚴重的迫害虐待婦女、違犯婚姻政策的問題,打擊了歧視迫害婦女的殘餘封建制度。凡是詳細地宣傳解釋了婚姻法的地方,人民羣衆的覺悟就提高了一步,開始改變了不正常的婚姻關係和家庭關係。許多年老的人原來準備包辦兒女的婚事,聽了婚姻法的講解之後,也轉變了。有的婦女雖然不滿意封建婚姻的束縛,但是沒有勇氣起來鬥爭,聽了報吿也打破了顧慮。
   對於職工和市民羣衆的婚姻與家庭問題,在過去較長的時間內,沒有予以足够的注意,沒有深入羣衆宣傳婚姻法,有許多問題沒有得到適當的解決。最嚴重的問題是:虐待凌辱婦女,今天在一大部分羣衆中,竟認爲是「合理合法」的,認爲「妻子是自己的女人,打幾下沒有什麽」。
   封建社會對於婦女的壓迫束縛,已到「無微不至」的程度,不但把婦女的人權剝奪淨盡,甚至連生命也沒有保障;談到女人就是「卑賤」、「愚蠢」、「無能」。婦女不僅受封建政權、封建族權和封建神權的支配和壓迫,還要受「夫權」的支配和壓迫,成爲「夫權」統治和封建家長任意蹂躪的對象。
   隨着中國大陸的完全解放和土地改革運動的勝利,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已經崩潰了,但是殘存的封建婚姻制度及思想習俗還在人民羣衆中有很深的影響,還和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對抗;貫徹執行婚姻法,就是繼土地改革以後的反封建殘餘勢力的嚴重鬥爭,是解放婦女、加强人民內部團結的不可少的工作。
   但是,在貫徹婚姻政策當中,遇到許多羣眾和幹部的思想阻礙,主要是不了解婦女解放對於社會解放的意義,不了解廣大婦女羣眾在革命鬥爭和國家建設中的巨大作用;單純地把保護婦女權利看成是「袒護」婦女,不能隨便打駡婦女,就認爲是「降低了男人的權利」;而客觀上成爲封建制度的維護者。他們不了解,任何進步的國家、進步的社會都在極力地把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地位提得和男子平等。社會主義的蘇聯,用法律的形式,把男女平等的地位固定下來。蘇聯憲法第二二一條規定:「蘇聯婦女在經濟生活、國家生活、文化生活、社會及政治生活各方面,均享有與男子平等權利。」蘇聯婦女完全獲得了憲法上給與她們的權利,使得蘇聯婦女在政府中、工廠內、礦山上、鉄路交通、經濟、文化、敎育、醫務等各方面成爲不可忽視的力量,也就是說成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偉大建設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婦女解放是人類解放的標誌」這一點,難道還能否認嗎?
   我們國家同樣在共同綱領中,明確地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廢除束縛婦女的封建制度。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敎育的、社會的生活各方面,均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婚姻自由。」由於殘餘封建思想還相常嚴重地統治着部分人民羣衆的頭腦,所以貫徹執行新的婚姻政策,保障婦女的權利,把婦女從封建束縛下解放出來,就不能不進行一場激烈的思想鬥爭和法律鬥爭。這種鬥爭,不只是存在廣大人民與封建殘餘勢力之間,在人民內部也同樣存在着新與舊的鬥爭。如有些父母往往很頑固地要包辦兒女的婚姻,看不到這是違反了兒女的利益,而以為是爲了兒女的「享受」;有的工人在工廠內爭英雄做模範,但回家之後打老婆,不許老婆參加政治活動。這些殘餘的封建思想,主要應依靠羣衆內部的自我敎育加以肅清。貫徹婚姻法的工作上遇到阻礙是必然的,但我們應當有勇氣和毅力去克服它。如果有的幹部看不到新與舊的鬥爭,看不到廣大婦女羣衆積極地要求從封建婚姻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看不到新民主主義社會中多種多樣的工作都在飛速發展,需要新的勞動力來担當,那麽,他就是麻痺在新事物的面前,處理婚姻問題就要出偏差,其結果是嚴重地消弱了勞動人民團結的力量。一個共產黨員,一個革命幹部沒有拒絕貫徹婚姻法工作的權利,只有推進發展這種工作的義務。一切看不慣婦女解放的思想,和只接受原則,而不接受具體工作的思想與行爲,都是錯誤的。任何歧視和壓迫婦女的行爲,都是封建反動思想的反映。
   婚姻法不但具體地保障了婦女的利益,並且也規劃出來了一個新的家庭,如「夫妻有互愛互敬、互相幫助、互相扶養、和睦團結、勞動生產、撫育子女,爲家庭幸福和新社會建設而共同奮鬥的義務。」有了合理生活的社會,才會有合理生活的家庭,有了新的政治、經濟生活,就必須以新的道德代替舊的道德,新的家庭關係代替舊的家庭禮敎。「和睦團結」要建築在「家庭民主」的基礎上,勞動與享受要有適當的分配,婦女才免於處在奴隸地位。婚姻法上規定父母對於子女有撫養敎育的義務,子女對於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一切舊的男女不平等的家庭生活習慣,都要受到這些規定的排斥。家庭是敎養和保護後一代的個體單位、兒童的感情、思想意識、必要的習慣都是在家庭中奠定和發展的(這裏並不否認托兒所、保育院和學校的積極作用),所以新的道德和感情,也就特別需要貫注在家庭中,使家庭直接地刺激着勞動人民熱愛勞動、熱愛國家的熾烈心情。在工人家屬的工作中,就得到了這樣一條經驗,「搞好家庭團結,就能配合職工的生產情緒」。所以在新民主主義的社會裏,家庭中是否生活得愉快,應該是被注意的一件事情。
   廢除舊的封建的婚姻制度,實行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的重要問題之一,就是樹立男女之間的正常戀愛關係。自有人類歷史以來,男女雙方服從着自然法則,達到一定年齡之時,會發生兩性間的感情。但在舊社會裏,這條自然法則被歪曲了,使得有情人不能成爲伴侶,無情人反倒勉强地結婚;資本主義社會裏,以「自由戀愛」相標榜,但這種「自由」是脫不開以金錢爲中心的,實際上並非眞正感情的結合,而是使婦女跪倒在金錢的面前。在新社會裏,男女間正確的感情的發生,是以新社會共同奮鬥的目標、共同的興趣、共同的積極生活態度爲基礎的,戀愛關係是忠誠樸實的。誤解自由戀愛,以輕浮不負責任的態度來對待兩性間的生活,發生愛情上的「杯水主義」,是根本違反婚姻法的精神的,是違反新民主主義道德的。這種現象,在目前還是很少的,主要的是應當打消一切封建思想的阻礙,維護靑年男女正當的戀愛關係,使人的感情順着自然的發展,建立正常的戀愛關係,建立美滿的新家庭。對於頑固地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事件,必須予以適當的處理。
   男女間由於感情結爲夫婦過共同的生活建立家庭,是整個社會制度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隨着社會的變化而變化,伴隨着社會整個經濟基礎的發展而發展。在婚姻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作爲社會經濟單位和文化敎育單位的家庭制度,在一定程度內,也密切地關聯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舊的婚姻制度,不但成了家庭痛苦的一種根源,而且也成了社會生活的一條枷鎖,它不但把無數的婦女投入奴隸地位,埋沒了她們的聰明智慧,造成社會勞動力的損失,而且也使許多青年男子遭受無窮的痛苦。爲着適應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建設,解放婦女的勞動力,必須堅决貫澈婚姻政策,把嶄新的合乎新社會發展的婚姻及家庭制度鞏固地樹立起來。(轉載天津日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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