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國家財產鞏固經濟秩序津人民法院判决兩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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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6630
颗粒名称: 保護國家財產鞏固經濟秩序津人民法院判决兩奸商
并列题名: 以欺騙手段牟取暴利,使國家財產受巨大損失,喬犯銘勳處徒刑三年,李犯炳甲處徒刑一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2月11日,天津市人民法院判决兩奸商。
关键词: 奸商 李炳甲 判决

内容

(新華社天津十二日電)天津市橡膠工業同業公會主任委員、私營震中橡膠廠副經理喬銘勳和私營東昌橡膠厰副經理李炳甲,在承製軍用雨衣中以欺騙手段牟取暴利,使國家財產損失八十億元案,經天津市人民檢察署提起公訴後,已在十二月十一日由天津市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依法判處喬犯銘勳有期徒刑三年,李犯炳甲有期徒刑一年。
   喬、李兩犯的犯罪事實如下:去年冬天喬銘勳以天津市橡膠工業同業公會會員、承製商代表人身份,與華北軍區後勤部軍需部訂立承做軍用雨衣合同,鑑證人是中央人民政府輕工業部。雨衣原料(布疋、橡膠、汽油)都由軍方供給,各項價款也都先期撥付。各承製廠商除保證貨品的質量合於規格幷按時交貨外,不担負任何經營上的風險。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商妥幷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利潤爲百分之五。但喬犯却用欺詐手段抬高雨衣成本。在訂立合同前,喬犯不徵求同業意見,私自拉攏私營東昌橡膠廠副經理李炳甲,合謀欺騙,把雨衣成本(包括軍方供給的布、膠、汽油、廠方一切費用和利潤)由每件十一萬四千餘元提高到十四萬一千元。其中,欺詐最大的是喬犯蓄意謊報膠布上膠的汽油用量,騙取了大量汽油。雨衣上膠分手工刮膠和三聯滾貼膠兩種方法。前者費汽油較多(合理用量是每疋布用油三加侖半),後者費油極少(每疋布用一加侖)。喬李兩犯在定貨會議上隱瞞天津有三聯滾設備的橡膠厰的家數,利用國家機關某些幹部工作上的弱點,以手工刮膠方法訂定用油標準,從中牟取暴利。實際上全部製品的百分之九十一·六六都是用三聯滾貼膠方法製造的。按合同規定每疋布上膠用汽油四·五加侖(後改爲四·三加侖)計算,喬、李兩犯每疋布即抬高了三·三到三·五加侖。此外,喬犯幷把染費、縫紉費、業務費和其他各種材料費用抬高。如原合同中規定每疋布染費爲四萬五千元,但是實際只需三萬二千五百元。在製作過程中,喬犯又偷工減料,用粗劣布疋盜換軍方所供給的五福布和雙龍布,以致製出雨衣質量低劣,次品佔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喬、李兩犯又違犯合同規定,一再不按期交貨,貽誤軍需。根據合同規定共分四期交貨,但第一次到期後一件未交;第二次到期後,除補交第一期應交數外,只交了第二期應交數的三分之一弱。延誤交貨的主要原因是喬犯曾把貨款存入銀行生息肥己。在合同訂立後,喬犯即向定貨人——華北軍區後勤部軍需部領得雨衣副料費七十八億九千七百萬元,私自存入銀行生息,幷拉攏個別廠家,排擠其他廠家,致延誤時日,妨礙了生產。由於喬、李兩犯的詐欺行爲,根據合同價格和合理成本幷按原物料價格計算,國家有形損失約達八十億元。如將大量次品、交貨誤期以致影響軍需供應和生產中嚴重浪費等無形損失計入,那麽國家的損失更為鉅大。
   各承製厰商開工以後,陸續暴露了汽油用量過多、成本價格估計過高等問題。當定貨人令各承製廠商實報所需汽油用量時,喬、李兩犯竟仍唆使各厰多報用量,繼續欺騙政府。其後,中央人民政府輕工業部派員調查實際用油量時,喬、李兩犯爲了對付調查,竟祕密集會,印發統一成本表,事先編造對話,以圖達到詐取非法暴利的目的。天津市人民檢察署根據市民羣眾反映和上述情况,在最高人民檢察署協助下,深入調查,證實喬、李兩犯的犯罪事實,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向天津市人民法院起訴。天津市人民法院即將喬、李兩犯先後逮捕。
   天津市人民法院在十二月十一日開庭宣判,判處喬犯銘勳有期徒刑三年,李犯炳甲有期徒刑一年。依照判決,喬犯代表天津市橡膠工業同業公會會員水製廠與華北軍區後勤部軍需部訂立的水製雨衣合同中成本書內汽油抬高計算部份廢棄,貼膠汽油用量,按一加侖半計算,超支汽油用量,應追回交入國庫。刮膠所用汽油,從寬免予追交。喬犯代表天津市橡膠工業同業公會會員各承製厰交貨誤期,應按合同所訂分期交貨及誤期罰款辦法履行。
   到庭旁聽宣判的有:天津市工商界代表和各機關、團體代表等三百多人。大家對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致表示擁護。天津市工商業聯合會祕書長王光英說:「市人民法院對喬銘勳等抬高成本牟取暴利,損害國家財產,影響軍需供應的罪行,給予法律上的制裁,是完全正確的。我代表天津市工商業聯合會表示完全擁護」。天津市敎育用品商業同業公會主任委員劉玉銘說:在全國人民熱烈開展抗美援朝的愛國運動中,喬銘勳身爲橡膠工業同業公會主任委員,竟利用軍需上對雨衣迫切需要的機會,欺騙政府,這是違反了我們全國人民利益的行爲。我們天津市工商業者今後一定要把喬銘勳的事件作為很好的教訓。
   喬銘勳、李炳甲對他們的犯罪事實表示全部承認,并表示服從市人民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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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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