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澈執行婚姻法,嚴懲虐殺婦女兇犯!河南禹縣人民法院公審打死孕婦案兩主犯判處死刑其他兇犯分處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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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号: 110020020220046274
颗粒名称: 貫澈執行婚姻法,嚴懲虐殺婦女兇犯!河南禹縣人民法院公審打死孕婦案兩主犯判處死刑其他兇犯分處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9月3日,河南省禹縣人民法院公審該縣九區菊王溝村袁繡榮、彭坤等廿一人集體打死孕婦周彪案,將主犯袁繡榮、彭坤判處死刑。其他兇犯也分別判處徒刑。
关键词: 人民法院 袁繡榮 彭坤 打死孕婦

内容

(新華社北京六日電)河南省禹縣人民法院在九月三十日公審該縣九區菊王溝村袁繡榮、彭坤等廿一人集體打死孕婦周彪案,將主犯袁繡榮、彭坤判處死刑。其他兇犯也分別判處徒刑。
   被害婦女周彪今年二十歲,禹縣三股洞鄉人,從小被父母包辦與同縣九區杏山坡鄉菊王溝村彭永訂婚,去年十二月(陰曆)被强制結婚。周彪在出嫁前,是土地改革中的積極分子,思想很進步,彭永却思想非常落後。結婚後夫婦感情不合,周常受婆婆和丈夫的打駡,還被管制着不許參加任何活動。周感到十分痛苦,曾幾次向菊王溝村村農民代表王殿提出要和彭永離婚。王殿一直不理。今年九月七日,三股洞鄉開羣衆大會歡迎中央人民政府北方老根據地訪問團,周彪到會場去想找區幹部訴苦並請求離婚,後來大會因下大雨中輟,她沒有找到幹部訴苦。但是彭家的族人看到周彪去參加大會,回去就吿訴了周彪的婆婆袁繡榮、丈夫彭永和丈夫的哥哥彭坤。袁繡榮對她的兩個兒子商量說:「周彪準是要和咱家離婚。到了區上,可就沒咱們說的話啦!」接着又把本族的彭同太、彭鐵梁找來,共同商量。袁繡榮說:「這媳婦可沒天啦!要瘋啦!要跑到會場台上去啦!眞丟咱彭家的人!這不打還行?打死也不能叫她離婚!死也要埋在咱塋地裏!」於是彭坤就去找村農民代表王殿商量要「管敎」周彪。王殿最初猶疑不定,但被袁繡榮、彭坤三番兩次地要求,也就同意了。第二天(九月八日),王殿召開了兩次所謂「農民代表會」,參加會議的彭坤、彭永、彭記、彭東、彭鐵梁彭三江、彭全成、彭秀、彭同太、彭良安、彭鎖、彭恒等,都是要打周彪的人。會上經彭坤提議,通過了「毆打周彪,以保持菊王溝村今後不再發生這種事件」的决定。王殿當時還不敢作主,當場彭同太、彭鐵梁、彭三江、彭永等人去請示鄉政府委員王世鑫。王世鑫起初不同意打,但在許多人堅持請求下,最後也應允了。王殿問太家:「打了以後誰負責?」彭鐵梁說:「咱兩組負責。」袁繡榮說:「你打啦!若打壞了,骨頭是我的。」彭坤說:「打了我負責!」商量好以後,全體二十一人準備了白臘條、皮繩等兇器並在王殿率領下前往毆打周彪。王殿又借了兩枝槍,命彭懇安、王改芝、彭瑣三人在彭永家門口站崗,並說:」有人來救就開槍!」一切都佈置好了,兇手們就把周彪綁起來,嚴刑拷打。當時周彪已懷孕四月,她不斷哀呼饒命。但兇手們却越打越狠。彭坤說:「非打死你不可!」爲了打起來省力,他們又把周彪吊起來打,幾次把周彪打得昏過去,又用涼水噴活,一直打到天亮,終將周彪活活打死。周彪被打死後,王世鑫知道自己負有責任,怕受連累,就連忙集合民兵,把兇犯(彭秀畏罪逃跑)逮捕,送交上級政府。
   爲大張旗鼓地宣傳並貫徹執行婚姻法,九月三十日,禹縣人民法院和禹縣民主婦女聯合會在禹縣九區召開婦女代表會對該案兇手進行公審。到會的各方面的代表們一致認爲必須嚴懲殺人兇犯。禹縣人民法院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六條及中南軍政委員會發布的「貫徹執行婚姻法的命令」,判處該案主犯袁繡榮、彭坤以死刑,王殿、彭鐵梁處無期徒刑,彭永處有期徒刑二十年,王世鑫判處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對其他罪犯也按情節輕重分別判處徒刑或敎育後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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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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