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户出租房屋收入應併入所得額納所得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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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6191
颗粒名称: 工商業户出租房屋收入應併入所得額納所得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2月8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對吳鴻麟关于工商業户出租房屋收入應併入所得額納所得税的答复。
关键词: 工商業户 出租房屋 收入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某茶行將租進自用的餘屋暫借給同業作倉庫,(因係臨時性質未訂有契約),由暫借人按月支給某茶行房金二十五萬元(按某茶行每月全部租金爲五十餘萬元),並由某茶行出具收據。但在此次增產捐獻中,某茶行把此項房金收入全部捐獻,請問此項收入是否要納營業稅及所利得稅?
   進出口業吳鴻麟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㈠工商業戶營業用的房屋,由於業務縮減,將其自用或租用的房屋出租一部,其所收入的房租屬於非營業的財產孳息,不課營業稅,但應計入所得額課征所得稅。㈡租金收據應依照印花稅率表第二目銀錢收據例按金額每千元貼花三元。㈢某茶行以前項租金收入列作增產捐獻,可免課營業稅,至應否合併課征所得稅,中央財政部正在研究中。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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