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交通肇禍事件上月份發生十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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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4742
颗粒名称: 本市交通肇禍事件上月份發生十七起
并列题名: 其中汽車肇事的八起,主要原因是駕駛不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杭州市10月份發生交通肇禍事件共十七起,其中汽車肇事的八起,主要原因是駕駛不慎。希望汽車駕駛員們深刻的接受這些血的教訓,及時檢查機件,不論在市區或郊區都要做到行車安全,以保護社會的交通秩序。
关键词: 保護 交通 秩序

内容

(本報訊)本市十月份發生交通肇禍事件共十七起。其中汽車肇事的八起,傷亡五人(死男一人、重傷女一人、輕傷男三人)。分析這些肇禍事件發生的原因,有因駕駛不慎而肇禍的三起,行駛過快的一起,超車及拖車不愼的二起,車違路線的一起,裝貨過寬(超出車身)的一起。這些汽車肇禍的事件,可以說都是由於駕駛員的粗枝大葉、沒有重視行車的安全所致,如十月一日本市金國汽車行汽車駕駛員胡又新,在拱墅區至市區的公路上,未經前車駕駛員同意即行超車,因而發生事故。十月七日本市大華汽車行駕駛員李志鵬,在海月橋軋死幼童徐小龍,主要原因是駕駛員不注意機件,而天將晚時又沒有開亮車燈。十月二十六日華東革大浙江分校汽車駕駛員李紅華,在西湖九里松二十號門前,因駕駛不愼輾傷正則小學學生葉榮然(男)。十月三十日花紗布公司汽車駕駛員夏正秋、鮑海城在定安路因拖車不愼輾傷幼童一名。這些案件雖然都經本市公安局交通大隊分別予以調解、賠償醫藥費及財物損失,或移送市人民法院依法處理。但是人民的生命財產已受到重大的損失,希望汽車駕駛員們深刻的接受這些血的教訓,及時檢查機件,減低行車速度(在市區每小時不能超過十五公里,在郊區不能超過三十公里),不論在市區或郊區都要做到行車安全,以保護社會的交通秩序。(弓長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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