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動地主進行反攻陷害軍屬馬犯順寳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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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4569
颗粒名称: 反動地主進行反攻陷害軍屬馬犯順寳判處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1月5日,海鹽縣人民法庭判處縱火犯反動地主馬順寳死刑,在本縣歟城區歟北鄉公審後執行槍决。
关键词: 馬順寳 死刑 政府

内容

(本報海鹽訊)海鹽縣人民法庭判處縱火犯反動地主馬順寳死刑,於十月五日在本縣歟城區歟北鄉公審後執行槍决。馬犯槍决後,羣眾一致鼓掌稱快。
   按縱火犯反動地主馬順寳,女,四十一歲,住歟城區歟北鄉第四村。該犯在土改前有出租土地一百六十六畝,在土改中和她丈夫馬順和分散隱藏粮食十數石、土絲十四車及桌椅箱子等財物,並把全部田契埋在地下,抗匿不繳,蓄意破壞土改法令。土改後,該犯竟想出惡毒計謀陷害翻身農民。今年陰曆四月廿六日該犯唆使兒子馬伏官往農民馬桂余家放火(馬桂余是村農會主任,土改時積極領導農民鬥爭地主,以後又帶頭參軍。他去參軍後,家中只有妻子,馬順寳以為有機可乘,就想報復),她對兒子說:「我跟馬桂余妻子已結成死仇,她把我們家中的好田分了去,使我們日子不好過,你去把他家放火燒了,有事娘來作主,不要緊的。」並把火柴交給他。馬伏官就到馬桂余家,乘馬桂余妻子出外勞動時,就點着廊下稻柴進行放火。火起後幸經農民馬順林等發覺,呼救撲滅,但已燒去柴草十多担,農具多件。馬順寳這種反動罪行,羣衆莫不切齒痛恨。海鹽縣人民法庭經調查屬實後,為了維護革命秩序,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並堅决鎮壓反動地主反攻報復罪行,以保障人民生命土地財產之安全,經依法判决馬犯順寳死刑,褫奪政治權終身,並呈請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傅文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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