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李胡氏殺害兒媳案縣司法科判刑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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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号: 110020020220042992
颗粒名称: 武昌李胡氏殺害兒媳案縣司法科判刑過輕
并列题名: 現已糾正改判主犯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武昌李胡氏殺害兒媳案,縣司法科判刑過輕,現已糾正改判主犯死刑。
关键词: 武昌李胡氏殺害兒媳案 縣司法科 糾正改判主犯死刑

内容

(新華社漢口三十日電)武昌縣人民政府司法科曾於去年六月錯誤地將殺害兒媳的重罪兇犯李胡氏判處輕刑,幫兇就未判罪;在當地羣衆及中南、湖北民主婦女聯合籌委會等督促下,武昌縣司法科已在最近糾正錯誤,改變原判,判處主犯李胡氏死刑。
   李胡氏是武昌縣第六區涼馬坊鄉李脚手村有名的「母老虎」,她經常打罵虐待兒媳,並依仗宗族勢力欺壓當地居民。一九四〇年,她曾把九歲的童養媳方米伢活活打死。去年六月,她又在丈夫李明聰和次子李文煥的幇助下,打死大兒媳湯興伢。湯興伢在十二歲時,便到李胡氏家做童養媳。湯興伢曾因不堪殘酷的虐待跳塘尋死,幸被鄰人救起。一九四八年,湯興伢十七歲時,便被迫與李胡氏的大兒子成親。婚後月餘,她的丈夫被國民黨匪軍抓去當兵,湯興伢繼續受着李胡氏的百般辱罵和毆打。去年六月,湯興伢因回娘家過端陽節,多住了一天,回來時,便遭到李胡氏毒打和辱罵,湯興伢逃到村外王氏祠堂裏躱避,被李胡氏、李明聰、李文煥三人攆上,並被他們邊打邊拉地拖回家中,鄰人上前解勸時,李胡氏說:「這是我們家事,誰也管不着,打死人我坐牢!」她遂把房門關起,叫李明聰把湯興份綑起,把湯興伢打得半死,又用短木棒亂搗湯氏的下體,湯氏因而致死。當時李明聰等爲掩蔽其殺人罪跡,竟將屍首吊在樓梯上,僞裝湯氏是自縊而死的。但事實是瞞不了人的,該村羣衆紛紛向鄉、區人民政府報告李胡氏的犯罪事實。該村婦女委員張先榮、公安助理員劉祖邦、六區副區長趙慶雲等先後前往驗屍三次,發現死者全身有二十三塊破皮露骨的傷處,死者脖子裏雖有繩痕,但舌頭並未吐出,顯然死者並不是自縊而死的,當將李胡氏拘送區人民政府。李胡氏初次被訊時,供認了犯罪事實。區政府就寫了案情報吿,並附屍體圖形,連同李胡氏本人一併交縣司法科處理。不料李胡氏到縣司法科後,一口抵賴罪行,只承認曾打駡過兒媳。縣司法科傳去作證的該村村長、農會主任,因受李明聰的拉攏,喪失立場,都為李胡氏作假證明說:「湯興伢是死吊的。」縣司法科沒有深入調查研究,單憑口供定案,認定湯氏是自縊而死。李胡氏祗以虐待兒媳罪判處徒刑一年。該村羣眾對縣司法科的判决,大爲不滿。有些婦女說:「平白無故打死婦女,不讓償命,婦女還翻什麽身!」
   今年五月,李胡氏帶着湖北省人民法院武昌監獄釋放證回家後,見人就駡:『你們把老娘弄到法院該怎樣呢?沒怎樣吧!我在養老院(指監獄)每天三頓飯好得很,我還不願回來呢!』這件事當即助長了該村羣衆的封建殘餘思想,有些經常虐待兒媳的婆婆更得意起來。村婦女委員張先榮等研究後,認爲「人民政府把材料搞錯了」。她們看到李胡氏的釋放證上把打死兒娘判成虐待兒娘,於是紛紛檢舉李胡氏的犯罪事實。鄉政府在婦女羣衆檢舉下又把李胡氏送到區人民政府。但李明聰馬上揑造了個農民聯名信去保,區政府信以爲眞,次日,便把李胡氏放了回去。該村婦女羣眾非常激憤,堅持控吿。鄉政府在她們監督下,再次把李胡氏送到區人民政府並轉送縣司法科。七月六日,全區十九個鄉和一個鎭的民主婦女聯合會主席聯名寫信,向專區以至中南各級人民政府、各級民主婦聯及武漢各大報社呼籲,請求重新判處該案。七月八日,由中南民主婦女聯合會籌委會、湖北省民主婦女聯合會、湖北省土地改革委員會、湖北省人民法院聯合組成的調查組,深入出事地點進行調查,終將案情弄清。武昌縣司法科根據調查材料,改判李胡氏死刑、李明聰徒刑五年、李文煥徒刑三年,並經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批准,於八月六日,召開全區一萬多人的公審大會,將李胡氏當場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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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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