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平衡機製棉布與土布的稅負開徵土布貨物稅停徵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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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2985
颗粒名称: 適當平衡機製棉布與土布的稅負開徵土布貨物稅停徵交易稅
并列题名: 財政部公佈稅率及稽徵手續自昨日起實施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日,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發佈關於開徵土布貨物稅停徵交易稅的命令。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發佈 停徵交易稅命令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卅一日電)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發佈關於開徵土布貨物稅的命令。命令全文如下:
   為適當地平衡機製棉布與土布的稅負,經呈奉政務院批准自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日起開徵土布貨物稅。並於同日起停徵土布交易稅。土布貨物稅之稽徵事宜,除依照貨物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辦理外,茲將稅率及稽徵手續規定如下:
   一、土布貨物稅之徵收範圍與稅率:
   (一)純用土紗織成者,稅率百分之八。
   ㈡機製紗與土紗交織者,稅率百分之四。
   二、土布貨物稅以各地市場的合作社、收購商、行棧及較大規模的織布廠商爲納稅義務人,依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交納。其自織自用者,不予徵稅。
   三、土布最低分運量為一捆(五十市斤左右),統稅單位及最低出廠量由各省、市稅務局按各地市場習慣自行規定。
   四、土布完稅後,由稅務機關塡發完稅照,並於每疋布的一端加蓋驗戳,以便運銷查驗。
   五、已稅土布加工染、印,免辦改製手續,但染、印時,應將蓋驗戳處用繩捆紮,勿使着色,以資識別。
   六、土布貨物稅開徵前市場所存土布,其已完納交易稅者,可憑原蓋交易稅驗戳向稅務機關申請開給運銷證明,免予補徵貨物稅。加工染、印時,依第五項規定處理,免辦改製手續。至其未經完納交易稅者,可於起運時按新辦法完納貨物稅。
   前項運銷證明一律以分運照代用,並加蓋「已徵交易稅土布運銷證明」戳記。
   (又訊)杭市稅務局奉到財政部命令後,已於本月一日起開征土布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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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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