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向封建婚姻作鬥爭!傅志橋殺妻未遂判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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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2653
颗粒名称: 堅決向封建婚姻作鬥爭!傅志橋殺妻未遂判徒刑十年
并列题名: 朱蓮娣准予離婚並由凶犯負担全部醫藥費用公開宣判後全場羣眾一致表示擁護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0月30日,在杭州市江干海月橋發生的殺妻未遂案主犯傅志橋,由市人民法院在該區公開宣判。
关键词: 封建 婚姻 案件

内容

(本報訊)本年八月二十五日在本市江干海月橋發生的殺妻未遂案主犯傅志橋,已於昨(三十)日由市人民法院在該區公開宣判,參加宣判大會的有當地居民九百餘人。
   傅志橋,男,二十三歲,諸暨人,務農;其母於一九四一年領養住本市海月橋裏街一百三十三號十二歲幼女朱蓮娣爲童養媳,平日即打駡虐待,百般凌辱;朱蓮娣十七歲時因阿婆要其外出掙錢,乃託人帶往上海入正泰橡膠廠做工,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再被迫回家與傅志橋成婚。次年元月間即回上海工廠,被吿則剝削其所得勞動工薪化用。本年六月間朱蓮娣因病來杭市海月橋裏街一百三十三號娘家養病,事被傅志橋得悉,於八月二十五日自諸曁來杭,朱蓮娣之母還好意招待他吃飯,而傅志橋飯也不吃,待朱蓮娣之母飯後至光華厰做工時,傅志橋即上樓脅迫朱蓮娣赴諸曁鄕下,朱因不願回家再受虐待,並吿其病體未癒,不能回去。但被告並不諒解,在朱運娣下樓時就順勢用力將朱運娣一推,使朱運娣跌在樓脚角頭,傅志橋還順手找到鉄鏟一把向朱運娣頭胸各部猛砍,當時朱運娣血流如注,氣息奄奄。事爲光華火柴厰合作社唐阿虎發覺,經光華火柴廠廠醫急救,再送至市民醫院輸血後,朱蓮娣始甦醒過來,現已脫離險境。此案經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杭州市人民法院在此案發生後,曾邀同江干區公安分局及杭州市民主婦聯等單位慎重的進行調查、審訊和研究。朱蓮娣並向市人民法院請求離婚。該院認為傅志橋封建意識濃厚,嚴重的漠視婚姻法和侵犯人身自由,非予嚴厲制裁不可,特决定於昨日下午在當地公開宣判。
   昨天參加公開宣判大會的審判員爲市人民法院刑事科長溫玉明,並邀請市民主婦聯、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江干區人民政府、海月橋派出所、海月橋婦聯分會、市總女工部、海月橋居民委員會、光華火柴廠等單位陪審。兇犯傅志橋押解到庭後,即由被害人朱蓮娣及其母朱阿菊到庭控訴,聲淚俱下。會場羣衆當即報以「堅决擁護婚姻法!」的口號。江干區區長劉懷銀、市婦聯代表陳化文、江干區公安局代表毛振東、市總女工部代表方寳香、農會代表陳玉根等都先後在會上講話,一致指出傅志橋這種違法亂紀的非人行爲,不僅嚴重的破壞婚姻法,阻礙婦女翻身,侵犯人身自由,並且存在了嚴重的封建意識,要求市人民法院從重處理。
   至此,市人民法院溫玉明科長在會上公開宣判:「傅志橋殺人未遂,處徒刑十年。朱蓮娣、傅志橋准予離婚。傅志橋應負担朱蓮娣自被害日起至恢復健康做工時止之全部醫藥住院等費用人民幣一百三十七萬〇九百五十元。」他並且號召到會羣衆,要認識這是封建殘餘勢力和新民主主義制度鬥爭的表現,他要求大家要痛恨封建婚姻,痛恨父母包辦的婚姻制度,並且團結起來堅决地和封建婚姻進行不懈的鬥爭,使人民內部的殘存封建意識永遠摧毁!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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