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標王阿意摧殘幼女兩犯分別判處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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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2464
颗粒名称: 陳金標王阿意摧殘幼女兩犯分別判處徒刑
并列题名: 公開宣判,全塲羣衆熱烈鼓掌擁護。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0月27日,杭州市人民法院在下城區健康路派出所公開宣判強姦未成年幼女案犯王阿意、陳金標二名。
关键词: 杭州市 幼女 強姦案

内容

(本報訊)杭州市人民法院於本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時在下城區健康路派出所公開宣判強姦未成年幼女案犯王阿意、陳金標二名。參加宣判大會的當地居民有一千五百餘人。
   陳金標是王阿意的外甥,去年復拜王阿意爲義父。兩人一貫玩弄幼女。去年三月間,王阿意曾以誘騙方式姦汚未滿十三歲幼女周阿友,並以此要挾周阿友供其義子陳金標姦淫。因周阿友不肯,陳金標曾以釘梢、惡駡,打扭等流氓手段對付周阿友。並經常對鄰居十歲幼女魯毛毛、十三歲幼女蔡彩華等撫摸誘騙,企圖非禮。今年八月十二日陳金標復誘騙八歲幼女魯水娟成姦,八月十四日,王阿意又引誘魯水娟姦淫。經魯水娟父母發覺至健康路派出所吿發,再轉由下城區公安分局公訴人民法院。
   在公開宣判大會上,市人民法院刑事科溫玉明科長首先指出:强姦未成年幼女是摧殘祖國未來建設的主人翁,違犯保障人身健康、人身自由的禽獸行爲。是新道德所不能容許的。他號召大家大力檢舉,要堅决不懈的和這些摧殘幼女的行爲進行鬥爭,根絕這種禽獸作風。杭州市民主婦女聯合會代表、健康路家庭婦聯分會代表、健康路公安派出所代表都相繼講話,一致認爲要爲建立新的道德標準,為婚姻法的貫澈執行去除掉絆脚石,必須嚴格懲辦這些非人的禽獸行爲。被害人魯水娟的父親魯楠榮也抱憤到會,對兩犯獸行指控歷歷,並要求人民法院給予應得的制裁。
   市人民法院接受到會羣眾代表和苦主的要求,由該院審判員錢家瑾同志宣判。參照兩犯情節輕重,分別判處王阿意徒刑十五年,陳金標徒刑十年,全場當即熱烈鼓掌,表示擁護人民政府爲維護社會道德、保障人身自由的正確措施。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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