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清不法分子安定社會秩序市人民法院判决四敲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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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2366
颗粒名称: 肅清不法分子安定社會秩序市人民法院判决四敲詐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0月,杭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了冒充政府工作人員及公安人員的敲詐案件數起。
关键词: 杭州市 敲詐案 法院

内容

(本報訊)杭州市人民法院最近判决了冒充政府工作人員及公安人員的敲詐案件數起,根據被告犯罪情節的輕重,分別判處了徒刑。
   一、葉重九,東陽人,曾充匪靑年軍二〇九師士兵,一貫不務正業,流氓作風、剝削思想均很嚴重。一九四八年夏曾帶步槍到諸曁石文缸窰裏敲詐紅長春香烟一百條,米四十斤。又在金華二仙橋誘姦少女戚招弟,幷帶回東陽,解放後仍繼續在各地拐騙。去年又到金華誘姦另一十六歲少女樓連弟,幷騙回家中同居。土改中二流子作風幷未改變,仍不老實。本年六月十一日到羅店鄉第三村潘岩金家,敲詐火腿六隻,衣服二件,褲子二條,鞋子二雙,人民幣十一萬元。第二日又到古川鄉沙田村劉來福家,騙得棉被一條。六月十三日又到湖滄鄕村杜志萬之妻周妹家裏,騙說周的兒子在上海服務,騙得人民幣十二萬五千元,綢褲一條,鷄蛋四十二個。六月十四日借他的妻子樓連弟爲名,向人民政府取通行證,塗改性別、年齡,冒名樓連弟潛逃來杭。十八日在杭詐騙在大華旅舘工作的同鄉人開林的衣服二件。七月初在湖墅、枯樹、北灣等地冒充東北土改隊工作人員,曾向反革命份子家屬王春花的母親騙取人民幣七萬五千元,衣服一部份,幷乘機探悉王春花在餘杭黄湖的住址,騙王同到瓶窰,幷予姦污。來杭後又乘王不注意時,將王所有皮箱二只,衣服四十餘件,賣得人民幣三十五萬元。………七月十六日又去廣福路某處,擬繼續進行詐欺勾當,爲當地居民識破,報吿後被逮捕。經市人民法院審訊屬實,根據該犯情節判處徒刑十年,欺詐財物追還原主。
   二潘金水,係敵僞警察人員出身,杭州淪陷期間曾當過警察二年,後升任艮山門外當警長,稽查來往客商,並進行欺詐。一九四五年調金華任敵僞巡官。解放後該犯仍不知悔悟,本年六月份起開始冒充公安人員名義,私刻印章,僞造書信,連續在本市茅芽巷一帶進行欺詐。六月二十二日該犯冒充三昧庵派出所戶籍警張志謙的名義,寫信給茅芽巷二十號童嘉廷,詐騙十一萬元。七月一日該犯復冒充三昧庵派出所趙光春、張志謙兩同志的名義,仍寫信給茅芽巷二十號童嘉廷,又詐騙二十萬元(後拿去五萬元)。七月十五日又冒充三昧庵派出所趙建峯名義,寫信到建國南路卅九號反革命分子家屬邵師母處敲詐三十萬元未遂。七月廿九日冒充吉祥巷派出所朱家民同志寫信到上羊市街一〇四號沈培滋家中詐騙十萬元未成。八月一日冒充三昧庵派出所張志謙寫信給白榮樹下三十六號陸士範詐騙十萬元,事被公安機關發覺。市法院認爲該犯旣係漢奸,復冒充公安人員連續詐騙,判處徒刑五年,詐騙來的人民幣歸還原主。
   三、嚴守禮,建德人,僞方人員,今年在本市石橋鄉民辦小學當敎員,曾經常在外借錢不還,有敲詐等行為,去年十一月間,復冒充公安人員向住在新泰旅舘的同鄉錢某某說:「政府要抓你,如果有錢,可代設法」。結果被敲去人民幣二萬元。不久又向同鄉汪端初僞稱自己是革命老幹部,處處有辦法,向汪詐取了九萬元。本年四月十八日又以省府調查室工作人員名義,打電話給住在新泰旅館的張冰潮,說張與反革命份子在一起,敲去人民幣三十萬元。次日又再敲去二十萬元,後經被害人向公安局報告,公安局即將嚴犯逮捕,轉送杭州市法院審訊,在管押勞動時期,惡性不改乘隙脫逃,經捕獲歸案,市法院特判處徒刑五年,敲詐所得歸還各被害人。
   四、石掌天,新昌人,兵痞出身,本年五月十六日與在逃潘犯冒充新昌縣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身份來杭,至本市井亭橋平遠里十五號石金增家,詭稱了解情况,誣指石金增係惡霸,假意欲加逮捕,翌日又去信二封,藉口川資用完,向石金增敲詐人民幣十五萬元。第二次又擬前往敲詐,當被公安機關發覺逮捕。市人民法院已審訊屬實,判處徒刑二年。
   通過上列事件的發生,可見目前尚有個別不法份子,假冒政府工作人員身份,進行敲詐,希望全市人民提高警惕,如發現此種情况,應立即報吿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政府肅清不法份子,安定社會秩序。(郎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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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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