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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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1788
颗粒名称: 浙江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工作報告
并列题名: 省協商委員會副主席湯元炳在省一屆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上的報告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1年10月22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浙江省協商委員會副主席湯元炳在省一屆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上的報告
关键词: 政协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工作报告

内容

主席、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協商委員會將一年來的主要工作情况以及今後工作建議做一個槪括的報告,希望各位代表加以審查、批評和指正!
   一、
   (一)關於動員各界人民參加三大運動的工作:
   一年來的事實告訴我們,浙江全省人民,和全國人民一樣,通過抗美援朝、鎭壓反革命、以及土地改革三大運動,普遍地提高了政治覺悟,發揮了高度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的精神,加强了人民內部的團結,大大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前途。這些偉大的成就,是依靠了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和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和全省人民一致努力而獲得的;而本會通過協商討論等方式,在促進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對政策法令認識取得一致的基礎上,協助動員人民開展三大運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第一,當抗皂援朝保家衛國運動,在全國轟轟烈烈開展之初,省協商委員會就在去年十二月召開了包括全體委員以及各地代表將近二百六十人的擴大會議,糾正了當時某些人思想上存在的崇美、親美恐美和對於朝鮮戰爭認爲不應該理的錯誤思想,提高了大家熱愛祖國、鄙美、仇美、蔑美,以及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的認識,並結合各項中心工作,使大家認識到應從具體行動中來發揚愛國主義精神。本年二月廿一日召開省、市協商委員省、市抗美援朝分會理事聯席會議,初步檢查了四個月的抗美援朝運動,針對着已往運動發展不够平衡不够廣泛深入的缺點,提出今後努力方向,以反對美國重新武裝日本為中心,在鞏固已往成績的基礎上,把運動更廣泛深入、提高一步,號召城市與農村,都要做到家喻戶曉,人人都參加這個運動。本年六月十五日,在抗美援朝總會『六一』號召之下,省協商委員會又聯合杭州市協商委員會和省、市抗美援朝分會舉行了臨時的聯席會議,熱烈討論了響應抗美援朝『六一』號召的具體辦法,明確提出捐獻武器,必須與愛國主義敎育和訂立增產計劃相結合,號召各市、縣展開愛國增產捐獻運動。
   第二,在鎭壓反革命運動中,我們除於本年三月印了一千六百份關於鎭壓反革命的文件,分送給各地協商委員會各民主黨派、民主人士外,並協助杭州市各民主黨派及民主人士學習小組訂出學習計劃進行學習,並曾於本年四月和省人民政府委員會聯合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明確認識了鎭壓反革命的正義性與必要性,批判了不分敵我和仁慈觀點等錯誤思想,並嚴肅地通過了關於堅决協助人民政府嚴厲鎭壓反革命的决議。各地協商委員會,也組織了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等,參加了各地區的公審和審查反革命案件等實際工作,協助政府啓發各界人民進行了控訴檢舉等正義行動。例如杭州市及各區九個反革命案件審查委員會,兩個月中就審查了七七五件反革命案件;溫州市協商委員會在鎭壓反革命運動中,協助政府動員各界人民檢舉反革命分子的信件一千餘封。
   第三,在土地改革運動中,省協商委員會根據第一次全體會議决議的精神,先後在三次委員會議上都聽取了關於這一運動的發展情况的報告,及時協商和討論了關於運動發展過程中的若干問題,逐步提高了大家對於這一運動的正確認識,確立了一致的行動方向。在這些會議以外,又召開了在杭省市協商委員、各區專員,以及參加土改的各民主黨派黨員座談會,交換實際工作經驗,進一步認識了土地改革的正義性和必要性。
   在三大運動中,大多數代表都曾積極地參加了運動,如在抗美援朝運動中,積極參加宣傳工作、帶頭捐獻等;在鎭壓反革命運動中,參加審查反革命案件工作,積極向羣衆宣傳鎮壓反革命的政策等;在土改運動中,部份民主人士,由於認識的提高,不僅自己能遵守政府法令,並能敎育地主親友老實守法;但也有部份代表,經不起三大運動的考驗,違反了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嚴肅立場,對運動採取對抗甚至破壞,致受法律制裁;或在運動中暴露了嚴重的歷史罪惡,爲人民羣眾所反對而喪失了代表人民的資格。
   (二)關於處理提案方面:
   第一次全體會議及第一次協商委員會擴大會議交付我們處理的提案,我們是依照提案審查委員會意見處理的。由於這些提案大部份是建設性的,省人民政府非常重視。這些提案有的已經政府認眞執行,有的結合了第一次全體會議『關於譚主席、譚副書記及張主任報告的决議』,已經貫澈實現,有的則送給有關部門作為重要參考,當然也有些是限於客觀條件一時還不可能完全執行的。關於全部提案的處理和執行情况,因爲已由省人民政府專案向本次全體會議提出書面報告,在這裏不作詳細說明。
   (三)關於聯系代表和各市縣協商機構方面:
   依據省協商委員會組織簡則之規定,省協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之一是在於經常聯系代表,聯系人民羣衆,積極反映人民意見,提供政府參考。一年來,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採取三種方式進行的:第一,我們通過歷次全體委員會議和擴大會議,結合了每次會議的中心内容,從各個委員及代表方面獲得了他們以及他們所聯系中人民羣眾的一些意見。第二,我們曾經用通訊的方法,向各地代表及市縣協商委員會,常委會,征集人民羣衆對於三大運動的意見;對於住在杭州市的協商委員和代表,我們曾經個別的進行了訪問。第三,今年八月間,我們組織了三個委員小組到嘉興、寧波、金華、台州、溫州五個地區參加了各該地的協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代表的座談會議,聽取了許多寶貴意見;同時也交流了工作上的一些經驗。這對於今後進一步加强省協商委員會和各地代表及協商機構之間的聯系,可以說是一個有力推動。
   (四)關於協助政府進行本次會議的準備工作方面:
   這次會議的準備工作,我們是協同省人民政府進行的。這項工作的重點,我們主要是放在:第一,發動全體委員和代表,聯系人民羣眾,進行宣傳工作,廣泛吸收人民羣衆對於這次會議的要求,以及對於政府一年來工作與今後任務的意見,使這次會議的內容更加充實。在杭州市,我們曾經配合市協商委員會召集了駐在杭州的部份代表舉行了座談會,通過這個會議,又將代表組成四個小組,分別邀集各該組有關方面的市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和積極份子進行座談,提高了大家對於省人民代表會議性質、任務,及此次會議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引起對這次會議的重視和關切、並搜集了一些意見。第二,根據一年來具體情況的變化,進行了關於本届會議小部份代表變動問題的研究和協商。這一方面,我們協同省人民政府反覆商討的結果,一致的意見認爲按照本届會議組織條例的規定,代表在任期未滿以前,基本上不變更。不過由於一年來的實際情况變化,如有少數代表需要更換者,應當依據組織條例第五條所規定之更換程序,按照下列五項原則,以爲更換代表之標準:1.違反本届會議組織條例第三條之規定犯罪有據,業已定案者;2.不符合組織條例第三條規定之條件,原地人民羣衆舉證揭發,堅決要求更換,又經原選單位查明屬實,不堪爲人民代表者;3機關團體及部隊代表,因工作調動,已不能代表原單位者;4.代表本人因特殊原因(如年老、久病、或遠離等)堅請辭職,經原選單位同意者;5.已經死亡者。限據這些標準進行審查的結果,本次會議應予更換的代表計共一八四人,佔全體代表的百分之三十七·九。其中屬於第一項原因更換的六人;第二項原因更換的二九人;第三項原因更換的一二一人;第四項原因更換的二四人;第五項原因更換的四人。第三,根據本届會議組織條例第四條第三款之規定、和事實需要,增加省人民政府代表八人,(內副主席三人,省府委員五人,因本屆第一次會議時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尚未正式成立)同時,在本届第一次會議時,民革浙江籌委會及民進杭籌委會亦均未成立,現在則均已成立,爲了更好地發揮民革、民進地方組織在本屆會議中的作用,在原名額不動的原則下,由民革、民進各自從原有代表中選定會員三人、兼任各該會代表。
   以上就是我們省協商委員會一年來主要工作的情况。
   二、
   總結一年來我們的工作,在成就方面說:
   第一、從政治上盡到了一定程度的協商作用,在三大運動中,以及若干其他問題上,通過協商討論,基本上統一了各種不同的意見,在共同綱領基礎上,加强了團結,發展了運動,解决了若干問題。
   第二、發揮了一定程度的橋樑作用。我們通過徵求人民意見,反映人民意見,處理人民意見等工作,加强了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發揚了民主精神,協助執行了政府的政策法令和本會第一次會議的决議。
   第三、在推動團結進步方面也起了一些作用。我們通過時事座談,動員參加土地改革和鎭壓反革命的實際工作等,推動了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以及民主人士在政治上的提高和進步,因而更鞏固了政治上的團結。
   我們認為:本會工作所以能够獲得這些成就,其基本原因就是因爲人民代表會議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義制度是優越的。它完全適合於我國國情,它有工人階級的政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有工農聯盟的强大基礎,並有符合各民主階級人民利益的共同綱領爲準繩,所以各個不同的革命階級的人民,能在同一目標下來反對我們共同的敵人,建設自己的國家。因此我們才能在三大運動中,團結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以及各階級人民共同進步,才能在同一目標下發揚民主精神,發揮協商作用,達到協助政府推行政策法令和加强政府與人民的聯系的目的。
   但我們的工作,缺點還是很多的,而且有些缺點是相當嚴重的。主要的是:
   (一)聯系代表和人民的工作缺乏經常性和全面性。由於省協商委員會工作機構不够充實,工作制度尚未系統地建立,沒有很好地組織,各地代表進行工作,工作重心偏於少數城市,加以我們在工作上還存在着『突擊重於經常』,『部份多於全面』的缺點,因而很多的代表和我們缺乏經常的聯系,有的地區和我們之間仍存在着脫節現象,部份代表至今還不很明瞭協商委員會的性質和任務。
   (二)學習缺乏組織性和計劃性。一年來,我們雖然進行了一些臨時的時事學習,以及推動了關於民主建政和加强協商委員會工作的幾個文件的短期學習;但還沒有建立有組織有計畫的學習制度,對於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以及我們代表們政策和理論的學習,缺乏應有的幫助。
   (三)調查研究工作沒有系統地進行。省協商委員會成立以來,還未有系統地進行調查研究工作,搜集有關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教衛生等方面的材料進行研究,提出意見供政府參考。
   產生這些缺點的原因,主要由於我們過去對協商委員會的性質、任務、作用、工作範圍、與各方面的關係等認識不足。
   三、
   劉少奇副主席在北京第三届人民代表會議上着重地指出:『人民代表會議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國家的基本制度,是人民民主政權的最好的基本的組織形式。我們的國家就是人民代表會議與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兩年來的偉大成就,充分地證明了在毛主席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新民主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同時從一年來本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中所起的作用來看,對於這一制度的優越性,更有了親切的體驗。爲了更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我們在這一方面的成就,我們建議今後省協商委員會的工作,應當:
   (一)組織人民代表和協商委員的力量,加强對各界人民的經常聯系、廣泛吸收人民的意見,及時傳達政策法令,更好地發揮委員和代表們的積極作用,開好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協商委員會議;加强調查研究工作,協助政府貫澈今後的任務。
   (二)健全省協商委員會本身機構;建立各種工作制度;認眞研究和處理人民所提出的意見;組織經常的學習座談會,幫助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以及委員代表們進行時事、政策、新民主主義制度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學習,開展抗美援朝愛國主義的宣傳敎育,加强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的團結和進步。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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