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製定關於搬運危險性物品的幾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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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1238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製定關於搬運危險性物品的幾項辦法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10月16日,(新華社北京十五日電)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爲保障搬運工人的安全,特製定「關於搬運危險性物品的幾項辦法」,經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在本月九日命令所屬各級勞動行政機關遵照實行。
关键词: 物品 危險性 工人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五日電)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爲保障搬運工人的安全,特製定「關於搬運危險性物品的幾項辦法」,經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在本月九日命令所屬各級勞動行政機關遵照實行。該辦法全文如下:
   關於搬運危險性物品的幾項辦法
   一、貨主在委託搬運危險性物品(包括易燃性爆炸性—有毒性、刺激性等物品)前,須將物品的名稱、數量性質及包裝等項情況,以書而通知搬運公司。
   二、貨主應根據待運危險性物品的性質妥爲包裝,並在該物品之包裝上標以「危險品」、「有毒物品」及其名稱等明顯記號。如遇包裝破損可能造成中毒或其他危險者,工人可隨時拒絕搬運。
   三、搬運公司必須備有足够的、有效的防護用具及急救設備。
   四、搬運有毒性物品的工人,每天工作時間為六小時至八小時;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中間應有適當的休息時間。
   五、搬運危險性物品之工資,應按搬運普通物品工資的百分之一百十五至百分之一百五十計算。
   六、搬運工作開始前,貨主及搬運公司必須向工人詳細說明所搬運物品的危險性及防護方法,並負責解答工人提出的搬運中應注意的一切事項。
   七、搬運公司、搬運工會應會同經常用人力搬運危險性物品的貨主,制訂搬運危險性物品守則,其內容包括下列各項:
   (1)貨主所派指導搬運工作人員的責任事項。
   (2)搬運危險性物品時,應特別注意事項及對工人要求事項(如不准吸煙、愛護用具、遵守搬運操作規則等)。
   (3)工作中發生事故,採取緊急措施的具體規定及緊急報告制度。
   前項守則,應報請當地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備案。
   八、搬運公司調撥工人時,應就工人的技術、經驗、體力等作適當的攷慮。
   九、搬運公司應建立對工人進行安全敎育的制度,提高工人對搬運危險性物品應有的知識。
   十、貨主、搬運公司因違反本辦法而發生事故時,應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十一、在搬運危險性物品工作中,工人健康或生命受到危害時,應享受下列待遇:
   (1)工人中毒或受傷時,貨主應負担其全部醫療費用,工資照發。
   (2)工人因搬運危險性物品致成殘廢者,依不同情况,貨主一次發給工人三個月至九個月的工資,作爲殘廢撫卹費。
   (3)工人搬運危險性物品致死者,除由貨主發給死者等於兩個月工資的喪葬費外,尚須一次付給死者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等於死者本人九個月的工資。
   上述工資的計算方法:每日規定的工作時數、每小時搬運的件數與計件單價連乘得之。每月以二十五個半工作日計算。
   十二、各地勞動局應根據本辦法會同搬運工會、搬運公司及其他有關機關,擬訂適合當地情况的具體辦法,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審核批准施行。
   附註:本辦法中所稱「貨主」係指對搬運物品握有所有權之工廠、企業、機關、團體、商販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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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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