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申請批准總分支機構應具備那些條件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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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0307
颗粒名称: 工商業申請批准總分支機構應具備那些條件和手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0月6日当代报登载了“工商業申請批准總分支機構應具備那些條件和手續”的经济漫谈。
关键词: 当代报 工商業 经济漫谈

内容

關於工商業總分支機構報交工商業稅及相互撥貨的手續,已在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七、第八兩條分別訂定;但是究竟要具備那些條件才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呢?也就是說要具備那些條件所得稅才可以由總機構彙總交納,按規定相互撥貨可以不課征營業稅?根據稅法和中央稅務總局關於總分支機構申請批准的指示,總分支機構在申請時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㈠牌號必須相同,但可冠以地區名稱,如××地分公司,或按營業性質加以區別,如××製造廠××營業部。牌號不同的聯廠、聯號,不視為總分支機構。㈡資本合一,即分支機構的資本金全部由總機構籌集,並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分支機構的運營資金,必須由總機構資本總額中提撥。(三)分支機構在會計關係上必須是不單獨結算與處理盈虧者。總分支機構間,如果是資本劃分、會計獨立、單獨計算處理盈虧者,在稅法上是當作兩個單獨的營利事業單位看待,應分別就地報父工商業稅,所得稅仍不得由總機構彙總交納,相互間撥貨也是要照進銷貨處理的。
   凡總機構在本省境內的工商業戶,如果它和分支機構間的關係符合於前面所說的幾個基木條件,即可以由總機構辦理申請批准的手續:向當地稅務機構領取固定工商業總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及工商業分支機構明細表,如果總分支機構分佈在兩個大行政區以上的,應一式各造具六份;同屬於隊東區以內者,應一式各造具五份,並在申請書上蓋章,按照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在限期內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申請手續,以便調查審核轉報中央稅務總局或華東區稅務管理局批准;同在一地的總分支機構,如果與規定條件相符,亦應按照以上的規定造具書表五份申請批准。新開業的工商業戶,如果合於總分支機構的條件,並經工商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有案者,亦可按照以上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此外,工商業的分支機構,爲了能迅速的核定起見,也可向所在地稅務局提出合法材料,申請核給證明,轉由總機構於申請時一併報送主管核准的稅務機關。(楊覺農)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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