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改變了社會風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9870
颗粒名称: 婚姻法改變了社會風氣
其他题名: 杭市一年來貫澈婚姻法情况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0月1日当代报登载了婚姻法改变了哪些社会风气。
关键词: 当代报 婚姻法 社会风气

内容

一九五〇年五月一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公佈婚姻法的同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發給全黨的通知中指出:「正確的貫澈婚姻法,不僅將使中國男女羣衆——尤其是婦女羣衆,從幾千年野蠻落後的舊婚姻制度下解放出來,而且可以建立新的婚姻制度、新的家庭關係、新的社會生活和新的社會道德,以促進新民主主義中國的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國防建設等發展。」一年多來在婚姻法的貫澈和推行中間,證明婚姻法是被廣大人民用以與封建勢力進行鬥爭的有力的武器;爲羣衆所全心擁護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法典。
   一、封建婚姻制度的一般情况
   杭州是一個比較典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消費城市,在封建而野蠻落後的婚姻制度下,一般的存在着:父母包辦、父母強迫、買賣、入贅、重婚、納妾童養娘、强暴脅迫、新形式舊內容等九種婚姻形式,其中特別以包辦强迫,買賣婚姻和納妾重婚等現象最爲嚴重。在婚姻法公佈前後,本市筧橋區還嚴重存在買賣婚姻的制度,一些未婚婦女的身價是根據年齡和美醜朱决定的,十七、八歲到二十歲爲最「値錢」,需要二十石米以上的聘禮。去年五月間,江干居民倪傅氏,因不允其外孫女與倪官美結婚,把外孫女禁閉起來,干涉她的嫁娶。一些重婚的男人大部份都是因爲「討」了老婆三、四年沒有生兒子或是自己行爲不端,「尋花問柳」才三妻四妾的,嚴重的存在輕視婦女、以婦女爲玩物或是以婦女為生兒子工具的封建意識和剝削思想。因此,在本市經常發生的婚姻案件,就有:㈠形式夫妻、(二)虐待、㈢因發育不全而致病、㈣童養媳遭受虐待、㈤霸佔爲妻、(六)男的婚前就有不治疾病、㈦爭吵、㈧行動不自由等糾紛事情。
   但是,由於婚姻法的公佈和各級政府、人民法院的貫澈執行,已獲得了一定的成績。去年五月一日公佈了婚姻法以後,市人民法院五傳。去年八月至十一月,市人民法院曾配合各公安派出所分區宣傳婚姻法,吸收聽衆五千〇四十五人;今年三月下旬起又與市婦聯及公安派出所,重點的召開了家庭婦女座談會討論有關婚姻問題三十四次,計參加的有二千八百四十二人,並同時解决了一般家庭婦女在婚姻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至於在婚姻案件的處理上,市人民法院運用了陪審制度,以堅决對各種封建婚姻進行鬥爭的方針,積極的保護婦女,批判輕率離婚和單純經濟觀點的思想,並分別城市與農村的不同情况進行處理。自去年五月現婦女被壓迫的情形比較嚴重的,都主動的去保護她們。如童養媳楊冬亞被養她的小伯伯楊仁甫霸佔作妾一案,人民法院就主動的科處楊仁甫徒刑。其他如白洪達要求與逃出已經九年掙脫了虐待的妻子蘇珠鳳同居,仍予以判决離婚。此外如支持婦女爲反抗父母的强迫包辦、或丈夫的虐待逃婚,支持童養媳的脫離並規定一定的生活費等都是人民法院貫澈婚姻法;保護婦女權益的具體表現。
   通過說服教育,批判輕率離婚和單純的經濟觀點,防止對婚姻法鑽空子,甚至破壞建立月份受理的婚姻案即由二十八件增加到五十件,其中離婚案件即達三十七件。六月份更驟增為一百四十件,其中離婚案件達九十件,以後新夫妻關係的不良傾向。在婚姻法公佈後,有的男女對婚姻法毫不重視,故意歪曲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部份婦女又存在「各月也一直維持在七十件與八十件之間。其中□請人是女方的要佔百分之七十六·六四,這些都充分的說明了廣大人民羣衆,特別是廣大婦女,對於婚姻法的竭誠擁護。
   二、婚姻問題的處理情况
   杭州市人民法院和杭州市民主婦女聯合會,一年多來根據婚姻法的内容和精神,把婚姻法作爲反對封建制度的一個有力武器,正確的運用並且把婚姻法在人民羣眾中廣泛的進行宣至今年六月底止的一年中間,該院共受理了婚姻案九百十二件,計判决離婚的一百〇九件,判决不離婚的三件,裁定駁回不離婚的一件,和解離婚的二百五十七件,和解不離婚的四十九件,判决解除婚約的二十五件,和解解除婚約的四十九件,和解不解除婚約的二件,判决脫離同居的三十四件,和解脫離同居的一百二十二件,撤回一百六十七件,移送二十九件,其他四十六件。
   市人民法院在處理各種婚姻糾紛中,凡發柴米夫妻」的念頭,如何永華被家庭拒付其姘婦生活費後,提出要與其妻離婚;華豐造紙廠章裕生因其妻干涉其與姘婦來往提出離婚,都分別進行動員調解,對不正確的思想作風予以批判。
   三、執行婚姻法以来的成就
   一年多来,由於婚姻法的得到認眞貫澈和執行,在羣眾的思想敎育上和生產上都獲得了不少成績。如敎育了虐待媳婦的丈夫和公婆,敎育了思想落後、愛虛榮、不愛勞動的婦女,糾正了部份歪曲「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錯誤思想。推動了生產工作。如上城區佑聖觀路婦女王寳華,丈夫思想封建,不准她參加學習和社會活動,時常發生糾紛,經過市婦聯的調解後,現在已和好如初了。又如第一紗廠女工張紅梅,緯成絲廠女工趙明亞等,由於解除了封建婚姻的束縛,不但使生產由不安心變爲安心,並且都發揮了生產積極性。又如迴龍廟後婦女周蓮珍,平常好虛榮,嫌丈夫骯髒,不願和丈夫在一起,還□過來交定丈夫虐待她,提出離婚;經過調解和敎育後,現在已和睦團結了,女的很早起床就去搖絲,男的就拉人力車,兩人有話有商量,一家勞動,也不再吵架了。
   此外,由於婚姻法的宣傳,已使久經壓迫、思想上存在顧慮的女子自發的起來解决婚姻問題,同時保護了私生子和嬰兒健康,上城區佑聖觀路查子巷廿六號婦女徐彩珍,結婚已十五年,但是和丈夫不和氣,又不願離婚,精神痛苦已極,經過婚姻法的宣傳和座談後,也自動的提出離婚了。對私生子的處理,也盡量的設法解决生活問題,防止了部份墮胎、溺嬰、棄嬰等現象。
   以上說明了執行和宣傳婚姻法的工作雖然已獲得了一定成績。但做得還很不够。今後必須向廣大人民,特別是僻偏地區的人民進行更廣泛深入的宣傳,務使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婚姻法」,使人民内部能够更加團結鞏固。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本报记者
责任者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