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批評中輕率建議禁止放映是不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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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9256
颗粒名称: 在電影批評中輕率建議禁止放映是不適當的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筆者對電影批評中輕率建議禁止放映是不適當的行為建議。
关键词: 筆者 電影輕率禁止放映 行為建議

内容

最近從讀者給本報的有關電影批評的來信中,以及發表在上海、天津和其他地方報紙上的一部分電影批評中,有輕率提出禁映某些影片的建議。這是不適當的。這種思想,是由於不瞭解黨和人民政府對待內容反動的影片,與對待內容有錯誤和缺點,但不反動的影片,所採取的態度有原則性的區別而產生的。對於前者,因爲它是反人民的、非法的,所以要採取嚴格禁演的措施,對於後者,因為它是屬於人民內部的錯誤思想和缺點,所以要採取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方式,而不能採取行政命令禁演的方式。但有些電影批評者和報紙編輯,却不明瞭或不善於掌握這個基本原則,而在批評中輕率建議禁映,表現了對待思想工作的一種簡單化的粗魯的態度。天津日報最近發表了兩篇對『新閨怨』、『血海仇』兩影片的批評。前一篇嚴厲指責影片公司『不負責任的濫發行、濫拷貝』,『希望當局作有效的處置』;後一篇也說天津日報曾連續三天對該影片進行了批評、未能引起『電影業領導方面的重視』等等。這些文章對影片本身提出批評,是完全需要的,但連帶提出採取批評以外的行政措施的建議,就不妥當了。本報收到的一部分有關電影批評的來信中,也表現了這種要求簡單地『禁演』某些影片的思想。這種現象,應引起報刊編輯及電影批評者的注意。(轉載自九月九日人民
   日報「文化生活」簡評)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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