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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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9191
颗粒名称: 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分类号: G210
摘要: 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关键词: 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 處理意見 實施細則

内容

一、本細則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曁省、市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的規定訂定之。
   二、人民意見包括建議、詢問、要求、申訴、批評等事項,無論是口頭或書面提出,均須認眞處理,務使有着落,有交代。
   三、對人民意見的來件,專設登記簿,分來件編號、姓名、住址、意見摘要、性質、類別、處理辦法、備考等項,逐一登記。
   如係口頭提出者,除將意見另紙記錄外,照上列各項登記入簿,並在備考欄內註明「口頭提出」字樣。
   四、人民意見的來件經登記後,先由民意組視其性質內容,擬具處理意見,送祕書長副祕書長核轉主席副主席核定後,分別由本會直接辦理,或送交有關機關團體負責辦理,其重大者應提請協商委員會全體會議處理之。
   五、有關機關、團體對本會轉送人民意見的處理,務求迅速確實,並將處理意見和結果函覆本會,以便轉知原提意見人。倘久延未辦,本會應懇切催促之。
   六、凡對人民所提意見,一時不易解决者,應先函覆原提意見人預作聲明,如因情况特殊不能處理者,亦應函告其原因和理由。
   七、人民意見的來件,如無地址或不具名,而其內容重要者,除由本會或交由有關機關團體處理外,得在報紙上答覆之。
   八、人民意見的來件,具有建設性的報導,有或政治敎育的意義,而事實具體,內容豐富者,得在報紙上發表之。
   九、本會為廣泛吸收人民意見,得設置「人民意見箱」,以便人民投遞意見,由本會定時負責收取。
   十、本會爲加强政府與人民間的密切聯系起見,特設「民意室」,指定專人負責,在規定辦公時間內隨時接見人民,聽取意見。
   十一、本會對於處理人民意見的工作,每三個月總結一次,每半年作總結報告送呈全國委員會。
   十二、本細則經本會全體委員會議通過施行。
   杭州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
   九月十八日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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