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鹽民長遠利益取締私製私售食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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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8884
颗粒名称: 維護鹽民長遠利益取締私製私售食鹽
并列题名: 省府向五個專署發出通知
分类号: G210
摘要: 浙江省人民政府爲維護鹽民長遠利益,省府向五個專署發出通知,取締私製私售食鹽。
关键词: 省府發出通知 取締 私製私售食鹽

内容

(浙江省新聞處訊)省人民政府爲保證國家稅收,維護鹽民長遠利益,特向寧波、嘉興、紹興、台州、溫州等五個專員公署發出通知,飭即取締已廢鹽場附近羣衆的私製私售。
   通知說:浙西□灣、大小尖山等區的私滷井、蕭紹虞的前金山鹽場、象山的杉木洋海塘、南堡私坦野灶等,都已先後裁廢或剷燬。近據報吿:這些已廢鹽場附近,仍有部份農民羣衆私刮鹹泥、私製私售。如浙西中心所的黃灣區(屬海寧縣)、小尖山、和象山等地,都曾發現羣衆私掘滷井、煎鹽售私和私闢野灶製鹽的情形。特別是蕭紹虞場的金山所,在去年春季坍江後,鹽場全部轉廢。紹興縣屬的嘯金、車家浦、直洛泗和上虞縣屬的潭頭、達浦、揚家埠等地,都曾發現農民羣衆數百人,停泊大船百餘只,成羣在該地私刮鹹泥。一部份就地用盤子或剩餘鹽板晒鹽;一部份將鹹泥運至農區瀝滷私晒,情况十分嚴重。造成這一情况的原因,或因鹽場裁廢後當地鹽務機關裁撤,或因海濱遼闊,難以兼顧,以致當地居民認爲有利可圖,乘隙私製。估計其他已廢場區,很可能也有同樣事件發生,若不澈底查禁,不僅損害國家稅收,而且也將大大增加廢場困難。爲此,通知要求各有關地方政府迅速聯系當地鹽務機關,因地制宜,訂定防止取締辦法,切實執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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