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詐欺圖利行為於洪禮處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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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8716
颗粒名称: 嚴懲詐欺圖利行為於洪禮處徒刑五年
并列题名: 黃嘉樂背信判徒刑二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杭州市人民法院審訊判决,嚴懲詐欺圖利行為的於洪禮處徒刑五年。
关键词: 杭州市人民法院 嚴懲詐欺圖利行為 於洪禮處徒刑

内容

(本報訊)本市竹齋街三三五號泰記蔴袋號老闆黃嘉樂,杭縣喬司永豐地貨蔴布號老闆於洪禮背信案件。經市人民法院審訊判决,被吿於洪禮詐欺圖利、處徒刑五年。黃嘉樂背信,處徒刑二年。於洪禮,黃嘉樂應連帶負責交付附帶民訴原吿浙江省杭州市合作總社蔴袋一萬七千五百隻。如無力履行,由保人中孚鹽號、華南憲記汽車運輸行、張小湶星記剪號,連帶負責代為償付。
   泰記蔴袋號黄嘉樂,於本年三月十九日,受永豐號於洪禮的唆使,出面與市合作總社承訂蔴袋二萬只,每只訂價五千八百五十元。保證人爲中孚鹽號、華南憲記汽車運輸行,張小湶星記剪號三家,均為永豐號於禮洪代找來。並訂定於四月八日、十八日兩次各交一萬只。訂約後,由市合作總社預付價款七成計八千一百九十萬元。於洪禮當即以分包一萬七千只為名,拿去蔴袋款六千九百六十一萬五千元。不料黃嘉樂、於洪禮存心詐欺背信,將所領蔴袋款移作別用,並藉口天雨延不交付。直至五月二十八日,始由於洪禮交付二千只,經市合作總社一再嚴催,仍不交付,後竟避不見面。至六月四日,始將被告等找到,乃向人民法院控告。經市人民法院審訊確實,予以判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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