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人民法院開大會判決四件虐待學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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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8608
颗粒名称: 蕪湖人民法院開大會判決四件虐待學徒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一日,蕪湖人民法院開大會判決四件虐待學徒案。
关键词: 蕪湖人民法院 開大會 判決虐待學徒案

内容

(本報蕪湖訊)蕪湖市人民法院於九月十一日召開了「處理虐待學徒案件宣判大會」。邀請全市商店、工廠、作坊等單位的學徒和資方一千五百多人來參加,蕪湖市人民政府工商局蕭副局長、市總工會辦公室主任張芸中和市工商聯籌委會主任委員黄夢飛等,也都被邀請到會。開會之前,被告人劉昌有(前誤爲劉長有)、劉葛氏、楊鳳庭、雷宗政、朱世榮、蘇少富、蘇徐氏等七人,被押進了會場。這時,大會正式開始了,首先由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主任劉國珍報告宣判大會的意義,並且詳細地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政策,他指出:在新民主主義的社會裏,老□虐待學徒的野蠻行爲,是犯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劉國珍講完話之後,法院審判員汪持均就開始宣讀判决書。這七個被告人主要的犯罪事實是這樣:㈠劉昌有和劉葛氏經常毒打學徒劉德竣,又因爲阻止劉德竣參軍沒有成功,便不給劉德發飯吃。並且想盡辦法刺激劉德發,最後逼得劉德發在店裏吊死了;㈡朱世榮時常毆打學徒束維忠,去年把束維忠打得鼻孔流血,倒在地上,今年一月裏又用燒紅的鉄棍搗束維忠,並用剃頭刀擲傷了束維忠的胸部,現在傷痕還在;㈢蘇少富和蘇徐氏經常虐待學徒胡玉喜,並用木棍、拳頭把學徒胡玉喜打得兩次流血,最後受了傷;㈣雷宗政無理毆打了學徒楊俊興二次。根據以上事實,判處虐待學徒以致使學徒自殺的老闆劉昌有徒刑七年、劉葛氏徒刑三年(保外執行)、楊鳳亭勞役兩個月,並由劉昌有、劉葛氏給死者家屬五百個折實單位的損害賠償費。判處兩次毆打學徒的棉線作坊老闆雷宗政訓誡,並令他登報認錯道歉;判處時常毒打學徒的老闆蘇少富勞役六個月、蘇徐氏勞役兩個月(准予保外執行);判處一貫虐待學徒的剃頭刀作坊老闆朱世榮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當人民法院宣判了這四個案件以後,參加大會的人都熱烈鼓掌,擁護人民法院正確的判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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