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買賣式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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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7684
颗粒名称: 反對買賣式婚姻制度
并列题名: 海鹽十二歲女孩被强迫結婚冲喜法院判處離婚並處分其母及媒婆
分类号: G210
摘要: 海鹽十二歲女孩被强迫結婚冲喜,法院判處離婚並處分其母及媒婆。
关键词: 海鹽縣 結婚 法院

内容

(本報海鹽訊)海鹽縣鴛鴦鄉十三村,有一個小姑娘名叫吳林珍,現年十三歲,八歲時曾由母親及媒婆蕭雲囡包辦,把她許給同村吳天法爲妻。去年(土改前)吳天法的父親吳狗南忽然生了大病,一病不起,天法的娘和媒婆蕭雲囡就想出封建的迷信惡毒辦法,和林珍的娘說,要給天法和林珍結婚,給狗南冲喜。本來林珍只有十二歲,根本不能結婚的。但因媒婆二面花言巧語,把林珍的娘說服。林珍娘為貪圖二石米的聘禮而答應下來。當時林珍只有十二歲,還不懂得結婚的道理,只曉得到婆家總沒有媽媽好,因此林珍不肯去。天法的娘就約同親友施行「老法拖親」,把林珍拖去給狗南冲喜。誰知狗南就在當天夜裏死了。天法的娘非但不怪自己迷信,不請醫生給狗南醫治,反而埋怨林珍,說林珍「八字不好」,「命兇」。因此就對林珍不滿,時常辱罵林珍,林珍受不了這些苦頭,逃回娘家。今年八月間林珍到海鹽人民法院要求離婚。
   「拖親」,「冲喜」都是舊社會封建婚姻制度中最野蠻的辦法,這種不合情理的婚姻,不但戕害了男女雙方的終身幸福,並且違犯了新婚姻法。在今天新社會裏,這種封建非法的婚姻制度是絕對不允許存在的。人民法院除了根據以上情况,按照新婚姻法判决離婚外,並給予當事人的母親與媒婆以應得的處分。
   (傅文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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