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曁省、市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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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7538
颗粒名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曁省、市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
并列题名: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曁省、市協商委員會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
关键词: 協商會議 人民意見 試行辦法

内容

一、為了密切政府與人民間的聯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與省、市協商委員會應以接受與處理人民意見爲其重要工作,並指定專人管理。
   二、人民意見包括建議、詢問、要求、申訴、批評等事項,無論是口頭或書面提出,均須認眞處理,務使有着落,有交代。
   三、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對於人民意見,應按其性質自行處理或分別交由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等有關負責機關處理。
   四、前項有關負責機關對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轉送的人民意見,務須儘速予以處理和函覆,以便轉致原提意見人。倘久延未辦,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應注意催促。
   五、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對於人民所提意見,一時不易解决者,應先函覆原提意見人預作聲明。其因情形特殊不能處理者,亦應函吿其原因和理由。
   六、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對於處理人民意見的工作,應每半年作總結一次,省、市協商委員會並須將總結報吿全國委員會。
   七、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及大城市的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對於人民意見得參照本辦法處理之。(新華社北京六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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